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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开展高校食堂价格检查
发布时间:2007-09-30 09:51:28  湖南省物价局
  为落实国家和省做好高校食堂工作精神,湘潭市物价检查所根据市政府和市局党组工作要求,于9月28日—9月29日两天出动检查人员42人次,对市内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等12所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食堂价格进行检查,已掌握了有关情况。
  一、食堂价格基本稳定
  1、各院校能积极做好疏导工作,学生情绪稳定。对做好学校食堂工作,维护高校稳定,各校领导十分重视,迅速召开了校领导会议,一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稳定食堂饭菜价格,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疏通工作,目前各校学生情绪稳定,学校各项教学工作和学生生活正常进行。
  2、校方对食堂经营方的亏损实行补贴,并不同程度补贴贫困生。各学校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意见,要求食堂饭菜价格尽量保持在去年水平,对于承包或托管的食堂,部分院校对经营方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亏损,并拿出资金补贴贫困学生,补贴数额为100元—200元/生·期,分月平均打入学生餐卡中。如湘潭大学按学生人数20%补贴4262名学生,每月每生20元;湖南科技大学每贫困生补贴15元/月,补贴金额已于9月20日全部打到学生卡上。
  3、食堂饭菜价格较为稳定,总体水平不高。检查的12所学校,单份菜价从1元/份—4元/份不等,素菜1元以下,荤菜2元—2.5元/份,小炒3元或4元/份。米饭男生基本统一为0.7元/份,女生0.5元/份。套餐价格从2.4元/份—3.5元/份不等,均为两荤一素,饭价含在套餐价之内。
  4、食堂饭菜价格明码标价,饭菜质量师生共同监管。12所学校对食堂饭菜价格实行明码标价,有的按单份菜标示,有的分价区标示,如“1元菜区”、“2元菜区”。部分学校由每系学生负责人和校方后勤负责人组成伙委会共同监管伙食价格和质量,湘大、湖南科大、湖南工程学院等学校还安排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每天去食堂就餐,了解和监督学生伙食状况。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堂经营形式多样,“零租金”难到位。检查的12所高校,其食堂经营形式多样,有的是学校内部管理,有的是半管半托,有的是招商引资。对食堂的费用,有的学校收取了管理费,有的是食堂向校方上缴一定比例。对于要求实行“零租金”,存在一定困难。
  2、水电气价的执收标准不一。部分学校没有按居民用水用气执收,如电大食堂的电费收取分两种方式,一种是按办公用电即非居民照明用电收取,达0.87元/度,一种按动力用电收取0.69元/度,天然气的收费标准也超过居民生活用气标准0.3元/立方。
  3、学校反映行政事业性收费过多,检查过于频繁。如部分学校反映,环卫、卫生、工商、畜牧、疾控、质监等部门频繁来校检查和收费,工商部门对于校食堂特色餐饮窗口(如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要求办单独的工商证,费用在6000元左右,学校反映负担过重。
  对查出的问题,湘潭市物价检查所将进一步落实取证,对确属价格违法问题给予严肃处理,确保高校食堂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