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一系列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全国开展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省物价局据此部署安排了全省检查工作,要求各地从3月上旬开始,对化肥等农资价格、农村用水用电价格、农村医疗药品、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用机动车收费、农产品价格检疫等收费开展针对性检查,并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这次专项检查是全省遭受冰灾损害后各级物价部门涉农大规模检查行动,对恢复灾后生产、安定农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为搞好检查,3月7日上午,省所在何唤鸣所长主持下召开所务会,研究部署全省开展惠农价费和农资价格检查具体工作。会议决定,省所共派出四个检查组,分别由检查一、二、三、四科科长带队,每组负责一至两个县,要求检查组必须在3月17日前下到各地开展检查。整个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惠农价费检查为主,同时了解各市州、县惠农和农资价格检查整体布署情况。综合科、检查三科要为省局农资价格政策通报会作好相应准备,包括起草对生产企业和大型批发企业遵守化肥价格政策和提醒告诫函。第二阶段,从4月初开始以农资价格检查为主,并继续做好惠农价费检查。对尿素生产企业驻厂督查员安排仍按去年要求予以落实,督促企业按时上报生产、销售、库存等相关情况,监管好出厂价格。在此同时,还另外组织4个调研组,分别由所领导带队,近期分赴市县进行涉农价费工作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针对性意见。并要求综合科牵头收集相关政策资料提供给各检查组。 3月11日上午,我所召开惠农和农资价格检查动员会,组织全体检查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各检查组对国家规定的检查内容尽可能全面涉及,掌握相关情况。要认真落实省局在农产品检验检疫、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收费等方面的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倒塌和严重受损恢复重建过程中价费减免措施的落实。对没有按规定落实优惠政策的,要严厉查处,适当时候可作为典型案例曝光。强调进一步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重点是收费单位公示。 从3月12日开始,省所各检查组已分别赴相关市县开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