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八年第三十九期
省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及具体实施办法发布后,桃源县发展改革物价局行动迅速,确定11个食品批发、零售单位必须履行调价备案程序,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提醒告诫会,并在县电视台公告相关规定,县物价检查所还上门送达了《桃源县发展改革物价局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告知书》。 从3月5日开始,桃源县着手开展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发现桃源县境内最大的零售店——湖南丰彩实业有限公司丰彩购物广场桃源店存在对粮、油、肉、蛋、奶共五类商品调价后不按规定备案的行为。检查过程中,该店以保守商业秘密等理由不积极配合检查,物价检查人员通过收集调价单据、提取电脑资料和现场取证等多种手段,取得五类商品共64个品种已经在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期间提价的证据,如5千克金健桃花香米在1月31日当天由26元调到31元,涨幅为19.23%;南仔婴儿配方奶粉(厅装)3月3日当天由138元上调到158元,涨幅14.49%,均超出了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的经营者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的,要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没有履行备案手续,该店还拒绝在价格检查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桃源县委、县政府听取物价部门的汇报后,高度关注此案件,要求依法查处。我所得知此情况后也派人现场督查。3月24日,县发展改革物价局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该店罚款10万元,并责令该店认真履行调价备案规定,切实遵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目前该店已将罚款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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