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八年第四十七期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1049号)精神,5月30日上午,省所召开省内经营电信、邮政业务的主要运营商见面会,安排部署全省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工作。省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公司代表和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和省物价局具体工作要求。张国光副所长通报了我省开展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根据发改委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省所决定从6月10开始至7月底,在全省开展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采取全省部署和突出重点相结合、联合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所联合相关市对省电信、移动、联通、邮政及上述公司在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市分支机构进行检查。除此以外相关单位采取委托市州检查所检查等方式进行。6月10日至7月3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8月份为结案处理阶段。检查时限为2007年1月以来资费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案件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整个检查由省所统一组织安排、统一政策界限,统一结案处理。
何唤鸣所长对这次专项检查提出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目前在全国开展这样的专项检查是非常必要的,是价格监督检查的职责要求,对规范行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各行业、公司要正确看待这次专项检查,虽然电信邮政资费大部分属于市场调节价,但市场调节价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检查组都将和各企业及时沟通。
2、积极配合。要求各企业一是要及时、全面、真实的向检查组提供资料;二是确定专人配合检查;三是参会代表回去后及时汇报,做好与检查有关的准备工作。
3、工作措施。省物价检查所十分重视这次检查,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不配合的企业将上报国家发改委和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4、敬请监督。希望各企业在积极配合检查的同时,对我们的检查人员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及时向省物价局或有关部门反映。
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同志分别代表行业管理机关表示加强沟通、联系、协作,积极配合检查。各电信邮政企业代表表示将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检查和开展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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