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落实惠农价格政策领导小组,狠抓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1、认具贯彻落实惠农价格政策。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是下发《辰溪县物价局关于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管的通知》(辰价字[2006]21号文件)和《辰溪县物价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辰价字[2006]23号文件);二是降低化肥流通差率:批发进销差率由2%调为1.5%,零售环节进零差率由5%调整为4.5%。尿素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1950元/吨。边远山区最高不能超过2000元/吨;三是面向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收费,在县城的基础上降低8元/月,面向农民的农机技术有偿服务收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下调20%。四是农村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控制在三类价格标准的80%以内;五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对农业生产用电实行优惠政策;六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待遇,严禁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插班费和采取任何歧视措施。
2、整治价费秩序,规范价费行为。一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全面推进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二是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收费,取消面向农民建房、务工就业除依法颁布的证照工本费用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农民生产、生活用水水土流失防治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取水许可工本费。三是整治各种有偿培训和协会收费,严禁强制农民参加各种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并收取费用,严禁强制农民参加各种协会并收取会费;四是建立征地补偿听证制度,确保失地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3、加大价费监督,维护农民利益。为了把惠农价格政策落到实处,认真开展了农村教育和医疗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单位42家,查处违法金额53万元,清退48.8万元,没收4.2万元;重点开展了化肥种子价格督查,督查农资经营户20家,种子经营户8家,规范了农资经营户的价格行为,使我县农资价格稳定在政策范围以内;深入开展了惠农价格政策宣传,运用电视、宣传车、咨询台、标语,多形式、多途径,进行惠农价格政策宣传,使农民群众家喻户晓,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继续完善了涉农价费公示制度,价费惠农政策进了村、入了户;进一步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价格监督体系,确保惠农价格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 (王显春 谢景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