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是经省编委批准设立的、省物价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深化价格改革的客观要求,开展涉案物价格评估鉴证及价格服务。 一、职能配置 (一)接受国家机关委托对各类涉案标的物进行价格鉴证。主要包括对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办理行政、刑事、经济案件中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及纠纷财物的价格鉴证;对各类涉案有形和无形资产,如国有资产、房产、地产等价格的评估鉴证;对抵斩物、拍卖公物、过期无主物、留置物、公共公用设施赔偿物及保险理赔物价格的评估鉴证。 (二)对市、州价格鉴证机构承办的委托人有异议的涉案物估价结论进行复核裁定。 (三)接受委托,对社会经济活动中价格地为合法性、价格水平合理性进行鉴定认证。面向社会为生产者、经营者、各类法人组织和公民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接受委托,为部门、行业或企业的调定价格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 (四)协助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接受价格管理部门委托,协调、指导本行政区辖内下级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工作。 (五)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办理其它涉及价格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按照价格认证工作的性质、职能及其发展的需要,遵循精干高效的原则,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内设四部: (一)综合部 负责承办中心日常行政工作,包括人事、财务、文秘、安全保卫、外事、资产管理、后勤保障以及党、团、纪检、妇女、监察等工作;负责承办中心业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的制定;承办与中心有关的政策法规事务和内部制度建设;负责收集、整理与提供各类价格认证信息及其它综合性工作。 (二)价格咨询服务部 负责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等咨询服务;接受委托,为部门、行业或企业的调定价工作提供羊期调研、评估认证和可行性研究等服务;协助政府价格行政主宇航局部门做好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接受委托,对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认证等。 (三)评估鉴证部 接受委托,承办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标的物的价格评估鉴证,包括各类有形和无形资产、各种劳务;负责承办与各地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交流与合作,以及业务指导工作。 (四)复核裁定部 负责承办对各市州价格认证中心作了的评估鉴证结论有异议的报告书的复核裁定。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3号省物价综合楼4楼 法人代表:刘跃新 电话:(0731)554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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