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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公示材料
发布时间: 2007-05-07 17:30:20  来源: 湖南省物价局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二、行政许可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三)《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四)《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3号)。

  三、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程序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程序为:申请——受理——初审——审批——送达——公告。

  四、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条件

  (一)取得以下一种专业资格证书;

  l、经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价格评估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价格评估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价格评估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4、取得国家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价格评估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二)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五、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二)价格评估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考核同意证明;

  (四)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五)个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六、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有效期限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十天,价格评估人员应按规定到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机关重新申请办理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手续。

  七、办公机构联系方式

  (一)受理初审单位

  名称: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3号    邮编:410007

  电话:0731-5538833          传真:0731-5548502

  网址:www.priceonline.gov.cn     邮箱:hnrz2006@163.com

  (二)审批单位

  名称:湖南省物价局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二院6办公楼10楼

  邮编:410011

  电话:0731-2212410          传真:0731-5548502

  网址:www.priceonline.gov.cn     邮箱:hnrz2006@163.com

  八、举报方式和途径

  (一)受理初审单位

  名称: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3号    邮编:410007

  电话:0731-5538833          传真:0731-5548502

  网址:www.priceonline.gov.cn     邮箱:hnrz2006@163.com

  (二)审批单位

  名称:湖南省物价局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二院6办公楼10楼

  邮编:410011

  电话:0731-2212410          传真:0731-5548502

  网址:www.priceonline.gov.cn     邮箱:hnrz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