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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清费减负 促进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 2007-07-12 08:56:42  来源: 湖南省物价局
    近几年特别是去年以来,湖南省物价部门针对乱收费屡禁不止、严重制约改革与发展的现实情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以开放促开发"的经济发展思路,着力抓了对企业税外收费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促进收费管理逐步走上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一、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把"清费减负"摆上党和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
    面对收费规模日益膨胀、各方面反映强烈的形势,我们深深感到,要走出收费治乱的"迷宫",首先必须在认识上要有新的高度。
    1. 提高认识,把清费减负作为物价工作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来抓。1995年底,中共湖南省委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的发展构想。省物价局党组结合贯彻党代会精神,认真分析了全省经济发展现状。认为湖南省经济发展与兄弟省、市相比,一个重要的差距就在于投资的软环境较差,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严重挫伤了内、外资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积极性,损害了对外开放的形象,成为政府忧虑、企业犯难的突出问题。物价部门作为政府的收费管理机关,应为政府分忧、为企业解难。基于这一认识,我们确定了把"清费减负"作为物价工作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的思路,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呈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取得了省委、省政府对清费治乱工作的支持。
    2. 加强领导,成立规格高、职能强的"清费减负"领导班子。为了加强对"清费减负"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清费领导小组,由主管外贸和工业的两位副省长挂帅,省物价局和省政府办公厅、财政厅、监察厅、招商局、经贸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清费领导小组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直接向省长负责,并在省物价局设立了清费工作办公室,各地、州、市也相继成立了行政首长挂帅,政府组织,物价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清费工作班子。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充分发挥熟悉业务、立场公正的优势,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自始至终充当主角,赢得了工作的主动。
    二、 上下联动,分步推进,确保"清费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清理、规范企业税外费,直接关系到有关部门的切身利益,工作难度很大。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起来,我们根据我省外资企业只有3700家、工作量相对较小的特点和改善招商引资环境的迫切需要,确定了"先外资企业、后内资企业",上下协同、分步推进的治理乱收费工作步骤。
    1."双向"调查摸实情。
    针对企业税外费负担有明也有暗的特点,为掌握真实可靠的一手材料,确保清费治乱工作不走过场,我们采取了"双向"调查的办法。在各地、各部门自清自查的基础上,省清费领导小组着重抓了对企业的普遍调查和重点抽查。先后向外资企业发出3900多份调查表,直接调查300家省直外资企业,并重点解剖19家外资企业的费赋情况,清查出有收费的部门或单位400个,收费项目1638个(含重复统计因素)。向14200多家内资企业发出调查表,重点调查20户大中型企业的费赋情况,清查出有收费的部门或单位1000多个,收费项目400多个。通过"双向"调查,各级清费工作班子全面摸清了企业税外费的底子,掌握了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问题,从而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
    2. 打破常规定原则。
    为了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降费30%的指标,我们在清费工作一开始就宣布了五条政策: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由省以上物价、财政部门审批,各地各部门自行出台的一切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二是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清费期间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三是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收费上一视同仁,不搞歧视政策,多级多头收费的只能保留一级一个部门收费。四是涉及外资企业的收费要适当低于邻近省的标准;涉及内资企业的收费,国家规定有幅度的,收费标准按低限执行。五是通过清理需要保留的收费,必须简化收费程序,建立健全收费许可证、登记卡和票据使用等制度,提高透明度。
    3. 反复协调定方案。
    清费工作难就难在与部门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具体收费项目的取舍和标准降幅上。我们采取了反复协调、重点突破的办法,逐个协调、解决矛盾。一方面,按照省政论既定的原则和要求,对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的取舍和收费标准降幅的高低及收费行为的规范,研究制定了初步方案;然后,分别召开各级清费领导小组组长、物价局长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逐个地区、逐个部门做通工作,统一口径。另一方面,对少数有异议的地方和部门,个别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比如去年底,在清理内资企业税外费工作中,一些市政府对省里取消或降低其城市增容费的方案存有不同意见。省清费领导小组先是专门召集这几个城市的主管市长和物价局长座谈,反复做工作;然后,专程到个别意见仍不统一的城市再三讲清理由,帮助他们树立顾大局的思想,最终赢得了这些地方的理解和支持,使收费整治方案比较顺利地呈报省政府审定。
    4. 省长拍板砍费负。
    省政府对清费领导小组呈报的收费整治方案极为重视。无论是取消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还是收费行为的规范,都由省长亲自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逐条逐项予以审定拍板。在外资企业方面,除重申1993年和1994年省政府发文宣布取消的117个项目以外,决定再取消5项,降低4项,规范合并7项交叉、重复的收费,每年可为外资企业减轻费赋7500万元。在内资企业方面,全省共取消收费项目259个,降低收费标准301个,规范收费行为23项,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10.6亿元以上。在建设项目方面,除落实国家取消48项收费的规定之外,我省还宣布取消了11项、降低标准5个,使建安工程造价下降10%左右,每套商品住宅减少购买手续费3000多元。
    三、 规范行为,科学分类,促进收费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1. 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物价部门主管收费的权威地位。
    尽管我省1993年就通过省人大颁布了《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确立了物价部门主管收费的法律地位,但由于现实情况的变化,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扯皮现象仍时有发生。主要是过去对企业税外费界定不清、管理责任不明,致使物价部门处于不好管、难管好的尴尬境地。在这次清费过程中,由于我们积极有效的工作以及社会各界的反映,省政府明文规定,物价部门是企业税外费的主管机关,把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各类基金、集资、专项资金、附加费等都纳入税外费管理范畴。从而将过去一些企业反映强烈而物价部门又无能为力的收费,纳入了物价管理的范畴,树立了物价部门管理收费的权威。
    2. 规范收费行为,巩固"清费减负"成果。
    主要是在完善收费许可证制度、年检年审制度和一次办事制度(一个口子收费、一个公章对外、一次性办理)的基础上,着力抓了收费登记卡制度和挂牌保护制度。一是收费登记卡制度。省政府明确由我局会同财政厅、监察厅制定和颁发《收费登记卡》,收费单位向企业收费,必须在企业持有的《收费登记卡》上如实填写。企业发现实际收费与登记卜所载不符的,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物价部门则根据卡上登记的内容及时查处乱收费行为。今年元月完成了对全省3700家外资企业和8000多家国有企业的免费发卡工作以后,全省各集体企业和许多个体企业纷纷要求领用收费登记卡,取得了大大超乎意料的社会效果。二是挂牌保护制度。省里第一批对湖南旺旺食品厂及南方雅马哈、秦之岛、岳阳正大、长沙乐金曙光有限公司等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各地亦相应选择一些重点骨干企业挂牌予以保护,规定不论哪个部门都必须经政府批准方能进企业收费。
    3. 规范收费属性,实行科学分类管理。
    我们一手抓减负,一手抓规范政策的研究制定。经过多次协调,我省会同财政厅制定了《湖南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将省直22个部门向外资企业的89个收费项目及其文件依据汇编成册,使其一目了然。特别是针对许多企业反映各类事务所收费比较乱并且与行政管理职能挂钩、加重了企业负担的问题,省政府把原列入事业性收费的检测、培训、中介服务等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企业自愿选择。并明确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行为,由物价部门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处罚,对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方面的乱收费,由物价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处罚。使收费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抑制了某些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和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四、 加强督促,强化检查,确保"清费减负"措施落到实处
    落实清费治乱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是"清费减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以往治理乱收费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我们着力抓了督查督办和监督检查工作。
    在督查督办方面:一是搞好对各地加强清费工作领导的督查。清费工作开始时,个别地方政府准备将清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商或经贸部门,省清费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情况后,及时派出督查组,督促其按省里的要求把清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价部门,确保了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在清费工作中的主导地位。二是加强对清费工作进度的督查。去年内资企业清费工作方案出台后,由于遭受特大洪灾,各级领导的精力都集中到抗洪救灾上,加之一些地方担心清费触及自身既得利益,致使内资企业清费工作迟迟未能开展起来。针对这一情况,省清费领导小组一俟洪灾得到缓解,就在连续两次分片召开会议,请省政府领导同志再次进行动员,并逐一听取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还通过《清费工作简报》随时反映各地动态,有力地推进了清费工作的开展。三是注重"清费减负"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省政府每宣布取消一批收费项目、降低一些收费标准,省清费领导小组都及时组织6个组,分头深入17个省直部门和各个地、州、市督查,并要求各地、州、市都要抽查2至3个县(市),每个县(市)至少要抽查5个企业,确保清费工作措施落实生效。
    在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对企业反映较大的收费问题进行重点专项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全省物价部门先后对海关、电力、邮电、路桥、公安等涉及企业收费较多的行业和部门进行检查,共查处乱收费案件3200起,没收上缴财政5360多万元,清退给企业120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清费减负"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社会监督,重点是发挥新闻媒介的导向作用。省内各电台、电视台、党报党刊等新闻媒介采取开辟专题、专栏、跟踪采访等多种形式,对清费工作的动态进行连续报道。省政府每次决定取消一批收费项目都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将规范企业税外费的所有文件在《湖南日报》登载,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共同抵制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