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企业减负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湘发[1999]9号),贯彻全国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企业减负和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力度具有重要的意义。郑茂清副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对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全面作了部署,我们要努力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下面就物价部门如何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清费减负工作作一个发言。 一、 要进一步提高对减负工作的认识。 近几年来,我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在清费治乱减负方面确确实实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以来,中央和省明令取消收费项目800多项,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60多亿元。据我们实地调查,雪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各种税外费负担比上年减少508万元,减幅达21.4%,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已降到1.74%。应当说,中央和省关于治乱减负一系列政策还在发挥效能,乱收费的势头有了一定程度的收敛。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乱收费并没有根治,企业负担仍然很重。减负工作仍然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目前乱收费的主要表现为:(1)政府行为仍然很突出。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批权,中央14号文件已上收中央,但有的市县政府仍以财政困难、建设资金短缺等理由使中央和省已取消的一些收费项目难以落实,甚至越权出台或变相出台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2)行政执法、部门利益、行业不正之风和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交合在一起,使乱收费行为禁而不止。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垄断行业的乱收费还继续存在,这些收费手段强硬,重复交叉、频次无序。(3)企业反映收费的重点已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各种名目的基金、附加、集资、赞助以及一些权力部门还未脱钩的中介机构收费,尤其是今年内面临建国五十周年大庆,澳门回归,各种广告、赞助、报刊杂志摊派乘机而入,使企业感到束手无策,既负担不起又得罪不起。上述问题的存在,我认为至少说明三点:一是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根治上述乱收费的难度大;三是如果不根治这些乱收费现象,企业的解困和发展就难以顺利进行。省委、省政府决定把治理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总揽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来抓,把它列为"三讲"教育整改的首要任务,这充分说明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制止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是治理经济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各级物价部门职责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物价部门的同志,尤其是领导同志,一定要精力集中,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克服工作多,任务重和人手不够的困难,继续扎扎实实抓好治乱减负工作,为治理经济发展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 突出重点,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的安排,下一步清费减负工作要紧紧围绕以下几处重点进行: 1、 全面清理公布涉企收费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治理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的安排,从现在开始至九月底,拟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公布合法有效收费、取消和降低一些企业反映大、负担重的不合理收费。各级物价部门要与财政、经贸委等有关部门配合,对省以上设立的收费项目提出清理意见报省物价局,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要一项不漏地进行清理,并发文宣布取消。省直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现行收费项目,从全局利益出发提出意见。省物价局再会同省财政厅提出保留或取消、降标的建议,经省政府审定后,公布合法有效收费,下决心取消一批数额较大,影响较大,企业反映较大的收费项目。 2、 狠抓取消收费项目的落实工作。为使广大企业和群众了解国家政策,维护自身权益,自觉抵制非法收费,我们对1993年以来,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汇总,汇编成《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汇编》的小册子。本汇编共编入取消、降标和规范的收费项目820个,涉及的执收部门共67个。如果这些被取消、降标和规范的收费项目得以落实,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60余亿元。各地应严格对照汇编,抓好取消的收费项目在本地的落实。已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已降标的要坚决降下来,该规范要切实规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对照汇编,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凡已取消、已降标,已规范的收费项目或标准仍在收费的,要迅速整改过来,做到令行禁止。各级物价检查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积极主动地抓好取消项目的注销和相处工作。要严肃纪律,发现取消项目仍在收费或变换手法收费的,要严肃查处,既要对责任人处理,更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各级物价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的电话要有专人管理、做好记录、及时交办,对来信来访要有登记,及时研究、认真处理,该解释的做好解释工作,该处理的严肃查处,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 完善企业税外费登记卡制度。《湖南省企业税外费登记卡》是根据国家计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由省物价局、财政厅、监察厅监制,由各级物价部门免费发放给国有工商企业,"三资"企业。执行近三年来,对于维护企业自身权益,遏制乱收费、密切干群、党群关系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有些企业自身保护意识不强,有的敢抵制乱收费,有的存有顾虑,怕打击、怕找岔子,因此不敢让收费者登记收费情况,也有的执收者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不予登记,使《企业税外费登记卡》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这一制度的落实。广大工商企业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不按规定登记收费的,有权抵制、拒付费用、有权举报,揭露乱收费行为。各级物价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对不按规定登记的收费部门和单位要责令整改,使企业税外费登记卡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 加大力度查处乱收费 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中指出:"治理经济发展环境,一定要真抓实干,动真格,见实效。各级各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要严肃查处,按照治事必须治人的要求,坚决处理到人。治理经济发展环境,整治乱收费,必须严肃法纪,加大查处力度,才能有效地扼制乱收费行为,为企业走出困境扫清障碍。各级物价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7]15号和省委、省政府湘发[1997]14号文件的规定,对违反"九个严禁"的乱收费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查实一起。要充分发挥各级物价检查机构的作用,认真抓好电价、交通收费、电信资费、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收费、中介机构收费和取消收费项目落实工作等几个专项检查,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系统检查,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促进收费秩序的好转,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文系1999年7月30日在全省企业减负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