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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进一步推进物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


同志们:

  当前,党政机关都在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大家工作都很忙,我们是挤出时间开这个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四月底在昆明召开的全国系统纪检组长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部署2005年全省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分析形势,提高认识,坚定信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共同推进物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省物价局党组对召开这次会议很重视,会前多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当前我们全系统的价格监测和监管工作非常繁忙,任务很重,加之,上半年全局还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时间紧、要求高。今天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后祥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说明了局党组对加强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省纪委对我们召开系统会议非常支持,纪检监察二室的领导同志亲临会议作指导。我们一定要按照局党组的要求,认认真真地把这次会议开好,真正达到贯彻好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的各项工作目标。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全省物价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物价部门承担着艰巨的历史责任。在新的历史责任面前,紧贴物价工作实际,紧紧抓住重大问题、关键环节、主要矛盾,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按照“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总结经验、启发思路,协调行动、促进工作,开拓视野、锻炼队伍”和“更高、更实、更准、更深”的要求,在继承中创新,在巩固中提高,在落实中深入,为促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近年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央纪委明确提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全省物价系统结合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系统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参与,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纪检组长基本都参加了所在单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有的纪检组监察室还直接承担了改革中的某些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通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省本级原有行政审批项目74项,现在行政价费审批事项为26项,比改革前减少了48项,减幅为64.9%。各市州也在清理的基础上取消了1370多项价费审批事项。常德市物价局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79项减少为25项,减幅达65%;娄底市物价局由原来的60项减少为16项,减幅达78%;株洲市物价局在改革时已保留20项的基础上,再次减少保留为7项;益阳市物价局在原来保留的基础上,去年又缩减了8项,其他市州也都达到了规定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二是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了审批方式,简化了审批手续,优化了审批决策,提高了审批效率。岳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等物价局积极实施联合审批或定期会签制度,实行“窗口式办文”制度;长沙、湘潭、邵阳、衡阳、张家界等物价局建立社会听证制度和专家审查、咨询制度。三是审批监督得到明显加强。各市州通过改革,建立了审批责任制和审批投诉、责任追究制度等,增加了审批的透明度。各地还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对价费文件进行了清理。据初步统计,全省14个市州物价部门共清理废止文件达3200多个。《行政许可法》颁布后,通过清理许可项目、清理许可规定、清理许可实施机构、建立健全配套措施等,进一步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引向深入,促进依法行政,完成了审批项目设定依据与《行政许可法》的衔接等工作。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完成系统反腐败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要求,以湘纪函[2004]3号《省直责任部门贯彻落实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下达我局反腐败工作专项任务,重点抓好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经过全系统共同努力,确保了年度反腐败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完成。

  1、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全面推行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一费制”;严格执行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推行了收费的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了搭车收费、地方政府越权出台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和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岳阳市物价局积极配合省检查所对岳阳县康王乡、三荷乡等随生代收农业税107.6万元全部清退给农民,并对相关的6名乡镇干部和3名学校负责人作出了严肃处理;衡阳市物价局查处教育乱收费金额1732万元,实行经济制裁1282万元;郴州市物价局检查教育收费单位171个,查处违规金额248.48万元;自治州物价局对31所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处违规收费金额162.3万元;常德市物价局检查各类中小学校235所,查处乱收费26起,清退违规金额87万元。去年全省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2778件,查处违纪金额13247.08万元,实行经济制裁8598万元,其中已清退给学生6502.57万元,减轻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是进一步研究完善药品价格政策。在执行国家现行药品价格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改进政府定价药品和价格管理方式和方法。完善了药品实行专家评审办法,严格药品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继续审核公布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今年以来共7次降低政府定价药品125种882个规格的价格,降价金额1.82亿元,平均降价幅度30%,最大限度压缩虚高的价格空间。二是改革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计价办法。实行了按中标价顺加20—30%差别加价率制定让利零售价格,在保证医疗机构合理差价前提下,切实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减轻病患者医药负担。三是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全面推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并重点抓好住院病人费用“一日一清单”、“门诊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的落实。加强医疗费用监测,对全省执行一类价格医院包括单病种费用总额、住院床日费用、门诊人次费用三大部分的医疗费用情况进行定点、定期调查,由省局定期汇总并向社会通报,以增强收费透明度,引导患者合理分流,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四是加大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出现的乱收费现象。衡阳市物价局去年查处药品违价案件60起,违价金额64.8万元,查处医疗服务案件84起,违价金额223.55万元,共实施经济制裁210.65万元;常德市物价局对市、县27家医疗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乱收费金额863万元;自治州物价局检查了州直4家医疗单位,查处违价金额31万元。去年全省共查处药品价格违法案件403起,查处金额1042.59万元,实行经济制裁611.34万元;查处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1011起,查处金额3900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202.39万元。

  3、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认真落实粮食补贴和价格政策,切实加强农资价格监管,严格农业用水和农村用电价格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认真清理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从2004年5月1日起,农民建房代办报批手续服务费最高限额由每户150元降为100元。对农民进城就业,除收取每证最高不超过5元的《暂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外,其他面向进城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坚决制止对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郴州市物价局始终坚持抓好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和专项检查,去年全市组织了50个检查组,共检查362个单位,查处价格违法金额48.72万元,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各地都建立了预防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

  (三)以责任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自身行政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全省系统上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抓了四个环节:

  一是及早布置,早作安排。年初制定下发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具体安排,分解责任,明确任务。根据14个市州物价局上报的情况来看,都不同形式地做了这方面的工作,有的市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张家界市物价局还制定了科室及二级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计分表,成立了考核组,年终进行考核,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去年初省局派出4个检查组对14个市州开展了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市州物价局都能严格规范自身行政行为。各市州物价局也对所辖的县(市)区进行了检查。怀化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分工每人负责1—2个县区,组成6个检查组进行了全面检查;常德市物价局派出督查组由3名副局长带队分片包干到县(市)区督查,全市取消、废止越权审批和已经失效的收费项目415项。全省累计废止越权定价文件24份,撤销越权定价项目1062个,较好地规范了价费管理行为。

  三是强化制度约束。系统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了廉政责任制、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重大价格决策听证制、重大价格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省局还制定了《湖南省物价系统廉政建设八条规定》和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准则,用制度和纪律约束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价格执法和服务行为。我们有的单位对违纪违法的人和事敢抓敢管,毫不迁就。近年来,衡阳市物价局对所属价格认证中心一名副主任在价格鉴证中违背评估程序,存在失职行为,给予了纪律处分;岳阳市物价局加强对干部的严格管理,查处了2名违纪干部(在外单位报销费用和挪用罚没款各一人),给予了纪律处分;邵阳市物价局对局检查所一名副所长接受吃请,不按程序执法,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常德市物价局对桃源县计划物价局在防“非典”期间违规出台提价文件的行为及时查处,并作出建议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撤职调离队伍的处理决定;湘潭市物价局对违规批费的四名干部给予了免职、纪过等行政处分。

  四是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单位除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发挥其职能作用,严肃查处物价队伍中的违纪行为外,还不同程度的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永州、长沙、常德、郴州、邵阳、张家界、自治州等物价局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对物价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永州、自治州物价局长期聘请行风监督员(并发给聘书),对价格工作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跟踪监督,收到了显著效果。

  (四)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维护物价部门的形象

  物价部门是政府经济综合管理和价格行政执法部门。为规范自身行为,树立良好的物价部门形象,我们系统始终坚持“内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各类价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尤其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以及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的,都能认真地查处,决不袒护,对匿名信的举报,如果事实清楚,也要查个水落石出。对没有问题的,澄清事实,保护干部,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方面,对外严肃查处各类价费违纪违规行为。常德市物价局在接到市优化办反映武陵区物价监督站个别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不规范的行为,市局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清退了200元罚款,辞退了4名素质不高参与执法的义务物价监督员;长沙市物价局接到群众来信反映“邮政变相盘剥百姓”,不出售一角、二角和五角的小额邮票,有的只得超价邮寄。这事看起来是不起眼的小事,但是有损群众利益的大事。该局及时与邮政部门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并建议其向上级邮政部门反映,督促其及时解决这一问题。省局接到临湘市政协委员反映该市市政管理中心乱收费问题,即派监察室主任会同省举报中心前往核查,查出违规收费34.2万元,全部收缴财政,并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另一方面。对内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前年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省局二级机构一名领导同志有经济问题,局纪检监察室配合省直纪工委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发现确有私设小金库和公款配置移动电话、超标准报销话费等问题,同时发现局机关一名干部在该单位报销发票的问题,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纪律条例,对这两名同志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去年省局纪检组收到联名举报,反映机关一名干部有经济问题,当时正值炎热夏季,气温高达39度,纪检组长带领调查组的同志走村串寨,先后七次去基层调查,调查当事人28人,调取证据材料58份,查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澄清了是非,保护了干部,教育了本人,对全局的廉洁自律工作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五)进行道德纪律教育,构建自律拒腐的思想防线

  抓好廉政教育,是做好廉政工作的基础。各单位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方面,注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强化教育效果。一是普遍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二是抓好政策法规教育。中央纪委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学习辅导电视讲课录像片,各单位非常重视两个条例的学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两个条例的知识测试和知识竞赛活动。省局为了全面普及学习,开展了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分为16个组,参赛选手48人,其中参加竞赛的处级干部17人,在全局掀起了学习党内法规知识的热潮。三是以正反典型教育为重点开展纪律教育,增强法纪观念。在开展向郑培民、任长霞、梁雨润、张建国和牛玉儒等同志学习活动中,系统学先进的氛围更加浓厚,学习自觉性更加高涨。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利用王怀忠、刘方仁、李真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引导大家以案为鉴,进一步夯实了思想道德和纪律防线。四是针对节假日多、假期长的特点,重视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廉政建设,节前以不同形式提出廉政要求,节后进行检查,促进了全系统党员干部自律意识的提高。

  过去的一年,我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越权审批价费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二是各市州物价局抓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发展不平衡;三是在物价队伍中还存在廉政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四是还有少数单位的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这些问题的存在,应引起大家的重视,要努力加以改进,特别是在反腐倡廉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展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有待进一步总结、研究、提高、深化。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还需要系统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上下协同、共同探索,争取在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上有新的成绩。

  二、2005年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要把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逐步形成条块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去年中纪委、监察部已对派驻国家机关、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今年省级以下将要逐步推行这一做法,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又一新的举措。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着新的考验和挑战。因此,物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围绕服务经济建设的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从抓教育、抓制度、抓重点工作入手,认真贯彻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价费审批、价格检查、价格服务中去。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局以湘价纪[2005]01文件作了安排。各市州也已经都作了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这里我就结合物价工作的实际,强调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好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

  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突出加强以下几下方面的教育。

  (1)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实践共产党人先进性的要求与现阶段党和国家的主体政策的关系,告诫广大党员干部既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信念,以高尚的思想道德要求和鞭策自己,更要脚踏实地做好现阶段的每一项工作。(2)权力观教育。要解决权力“三化”:一是权力个人化;二是权力商品化;三是权力家庭化问题;通过教育使党员干部认识权力的来源和本质,树立权力是一种公共资源的观念,真正认识到权力来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3)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懂得享有哪些权力和义务,明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做了会有什么严重后果,从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4)从政职业道德教育。使领导干部模范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做到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用良好的从政职业道德引导和带动公民道德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社会风气的好转。(5)典型教育。把有示范作用的正面典型与有警示作用的反面典型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有利于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和感染力。使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上,在哪些环节中容易犯错误、跌跟头,从而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

  依靠制度惩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保证。随着各项改革的进程,抓紧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及其配套制度,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是系统今年乃至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重要工作。当前,我们要积极协助党组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和方案,认真分析研究物价业务工作,抓住价格工作中易于产生腐败的重要环节、主要领域、重点部位的监督,继续落实单位一把手与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强监督,抓好落实。在班子成员中,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目标到人,并定期召开廉政形势分析会,对照责任书的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防范在前,保一方平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价费审批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价费公文审批程序》的规定执行。价费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省局已统一归口综合法规调控处受理,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越权限或违反程序审批价费。要遵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强化对价费审批权限的制约和监督。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既要防止乱作为,又要监督不作为,提高价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价格监督检查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政府工作重心和社会反应的热点,积极开展价格检查工作。遵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不断提高办案水平,防止发生“人情案”、“关系案”的情况,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办案资金不得与罚没款挂钩,要坚持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人情执法和利益执法的现象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发展湖南经济和社会稳定服务。

  四是搞好价格服务。价格服务要坚持自愿、有偿、公正、公平的原则,把诚信放在工作首位,以良好的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争得顾客和市场。价格服务必须与行政权力脱钩,禁止借助行政权力招揽业务。价格评估和价格鉴证出具的法律文书,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市州物价局长和部门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完善考核制度,对工作玩忽职守,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继续越权审批价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在价格行政执法中,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都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明确工作重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纪委湘纪[2005]2号《关于印发省直责任部门贯彻落实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的具体要求,已分工明确我局承担一项牵头任务和三项协办任务。各市州的任务也基本上是一致的。各市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这些工作的督查。我们已经组织局内有关处、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因此,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这项工作应重点抓好:①稳定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农村“一费制”标准。②完善全省九年制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③稳定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高等教育收费政策。④适当降低高等教育收费水平。⑤进一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特别是学生收费明白卡制度,加强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将教育收费政策交给群众。⑥搞好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包括春秋两期的全面监督检查和对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落实处理。

  2、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这项工作应重点抓好:①积极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药品价格改革思路和办法,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和完善我省新的药品价格管理政策。②加大对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监管力度,全面推进顺加作价,严格控制药品零售价格。③加强省产药品和医院自制药品出厂环节的成本审核,合理制定最高零售价格。④贯彻药品差比价办法,分批理顺药品价格水平,完善药品价格专家评审制度,适当调整部分价值小、利润低、疗效好的药品价格。⑤根据国家发布的管价目录及差比价规则等有关药品价格政策,在三、四季度举办部分行业的药品价格政策培训班。⑥从严审批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凡未建成废物处置中心、未经成本审核程序、未召开价格听证会和未经省物价局批准的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一律不得向医院和病人收费。⑦在全省38家执行一类价格的医院推行医药费用监测报告制度。从今年一月起,将38家医院按规定报送的门诊人次费用、住院人均床日费用和10个单病种费用的情况每季度向各地物价、卫生主管部门和38家医院通报一次;每半年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一次。⑧按照既促进医疗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又兼顾病人费用的原则,加强对进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价格的管理,并实行准入制度。凡《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实用手册》价格项目“除外内容”未列明或未经省物价局、卫生厅及其主管处室审核同意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一般不得进入医疗费用。⑨支持和协助价格成本调查队做好每年度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监测和汇总工作,为下一步理顺和调整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提供重要参考。⑩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检查,对自行提高药品价格和乱收费行为,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3、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这项工作应重点抓好:①全面清理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和收费项目,严格收费管理权限,规范收费审批行为。②继续搞好农民建房收费的专项治理,区分宅基地建房、占用耕地建房和城市规范区建房等几种情况,制定不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实解决农村农民建房收费多、收费乱的问题。③继续开展对涉农收费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农村乱收费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针对当前农民外出务工、农村医疗和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加大检查力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④继续完善和推行农村收费公示制度。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收费单位必须依规进行公示,没有进行公示的收费,农民可以拒交。

  4、治理整顿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规范培训办班行为

  这项工作是中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抓的一项新的工作任务,也是我们牵头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总的要求是:

  一是出台培训办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主体、收费原则、收费行为。二是严格办班依据,从严审批收费标准。三是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或其授权办班单位主办的培训班应坚持“谁办班、谁付费”、“谁委托、谁出钱”的原则,不得向参训人员收费,四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含各类协会、学会)举办的考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证、考级培训等各类培训,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必须经物价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无证不得收费。五是加强对培训办班收费的检查,从严查处借培训办班之机乱收费、加重单位、企业和居民经济负担的行为。

  这项工作省局正着手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近期召开省直各配合单位的分管领导会议,研究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各地可参照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加以监管。总之,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今年各项纠风工作任务。

  (四)抓住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制约

  围绕党内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针对监督对象的特点,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和程序性规定,将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诫勉等制度逐项细化,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加强经济和行政管理领域的制度建设,紧紧围绕权、钱、人等关键部位和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形成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理财机制,形成有利于监督的整体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探索、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监督工作实践中,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研究加强监督的规律,针对有系统特点的共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群策群力,把监督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效果。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物价系统纪检监察自身建设要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察厅湘纪发[2005]5号《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系统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能力和工作效率,树立纪检监察的良好形象。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安心和热爱本职工作,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是切实加强干部的培训工作。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培训,省局在编的纪检监察干部均已多次参加过上级组织的培训,各市州物价局也要对新进纪检监察队伍的干部进行培训,培训渠道可向当地市州纪委申报,也可以向省局纪检监察部门申报,以便有计划地安排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全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必须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抓好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公正廉洁,不徇私情,敢于碰硬,同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认真遵守党纪国法、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颁布的“六条禁令”。外出办案、检查工作、调查研究和接待来机关公干人员,要谦虚谨慎、平等待人。

  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自身建设全过程,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根据工作职能,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完善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密规范和完善办案回避、公务回避等制度,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五是开展创先评优活动。从今年开始,在全系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评先活动,省局拟二年组织一次全面地检查考核和评比,必要时组织市州交叉考评,并在全省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上予以表彰,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提高认识,坚定信念,开创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2005年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又面临着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派驻机构将要全面实行统一管理的新形势。为了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系统工作联系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念,巩固提高,把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引向深入。

  (一)要顺应形势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斗争的战略方针,也是系统工作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要进一步把中央的反腐倡廉基本方针贯彻到系统工作中去,结合价格实践不断创新,推进系统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新的历史时期,要通过调查研究、商讨对策,来沟通情况、协调行动,实现强化监督、注重预防的目的,构建“纵向联系、横向借鉴、上下一体、形成合力”的系统工作格局。推动物价部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要明确面向系统工作定位,确立面向系统工作内容和方式,坚持面向系统工作原则,不断夯实面向系统工作基础和推广面向系统工作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二)要注重预防

  反腐倡廉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有效预防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推动实现物价部门有效预防腐败是系统工作联系的本质,系统联系为物价部门预防腐败提供了坚实的载体,系统顺畅的交流、有效的沟通、不断丰富的内容、协调一致的行动,为从更高的视野、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上构建物价部门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当前,要在以下几方面强化预防腐败工作。

  一要用改革统揽物价系统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防治腐败。深化改革是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要把预防腐败融入深化改革进程中,在改革进程中逐步解决腐败问题。二要在研究构建物价部门预防腐败体系上做文章。预防和惩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依靠系统在预防上下功夫。加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完善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强化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都是系统面临的共性问题。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系统要把先进性教育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提高素质,促进工作。三要在为第一要务提供保证上下功夫。推进市场经济进程,更大程度的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政府行政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促进机关转变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强化监督检查。

  (三)要提高能力

  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也为系统工作联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要更加注重科学分析判断反腐倡廉形势,这是开展系统工作的前提。要充分认识在全党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新形势下,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在探索反腐倡廉规律并进行理性思维的基础上,针对系统反腐倡廉中的重大共性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辩证思维。二是贴近价格工作中心,这是开展系统工作的根本。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为价格中心工作服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这是开展系统工作的主题。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监督检查实现机制制度创新,是系统工作联系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自身建设,这是开展系统工作联系的保障。提高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体现在系统工作中,系统工作有赖于系统上下统一认识,有赖于系统步调一致的行动,有赖于系统资源的科学配置,有赖于系统上下充分发扬民主、调动积极性,这样系统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实现目的。在当前纪检监察体制转换的关键时期,要更加强调系统民主、统一、协调、合作,共同提高。

  (四)要求真务实

  这是我们做好新时期物价工作的基本前提,也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引向深入的重要前提和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一要明实情,就是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国情、省情和物价系统的实情出发,研究我们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二要说实话,即实事求是,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要有勇气讲真话,揭露问题。在我们这个部门,讲假话,不实事求是,就可能影响上级机关的判断和决心,对人民利益造成损害。弄虚作假,也是一种腐败。三要求实效,就是要扎实工作,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工作的落实要有制度保证,如建立和健全学习、调研、联系群众、民主决策、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项制度。这些工作无一例外都需要全系统共同完成。这也为系统工作提供了视野更宽、思路更广、制度更完善、内容更丰富的新要求。因此,我们要真抓实干,共同完成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

  同志们,2005年是一个重要的承上启下的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物价工作任重道远,反腐倡廉任务也很艰巨。各级物价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一定要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共同推进物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为价格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