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8日至29日,国家发改委在成都召开了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森同志作了题为《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努力做好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2005年工作,确定了2006年和“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主要任务。工作报告和价格监督检查“十一五”规划(草案)已印发与会同志,请认真学习贯彻。今年元月6、7日两天,省物价局在长沙召开了全省价格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肖捷同志重要指示,对今年全省价格工作作了全面安排。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经验,安排任务,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2005年工作回顾
2005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在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同时,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放得开,管得好”的工作思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拓宽监督网络,推进诚信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价格监督检查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224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43994.58万元,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22740.26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4109.5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869.62万元,罚款761.06万元。为稳定价格水平,减轻企业负担,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1、关注社会热点,努力维护人民群众价费权益。去年社会各方面对价格的关注度空前高涨,一些地方乱涨价、乱收费、不正当价格行为比较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各级物价部门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领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深刻内涵,将维护群众价费权益贯穿工作始终,尽力化解因价费事件引起的社会矛盾。针对春运和春、秋季开学时群众大量反映客运票价、教育乱收费的情况,各级价格举报中心注意宣传政策,做好解释工作,以缓解矛盾。衡阳市对每一个举报电话都详细登记,从中发现违法线索,查办结果及时归档;去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开始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申居民身份证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后,引起群众巨大反响,各级价格举报中心仅发布会后的五天时间就接到反映办证乱收费或政策咨询电话1.1万多个。省价格举报中心和各地密切配合,及时反馈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公安厅明确整改态度,物价部门坚决查处乱收费单位,通过各方面努力,基本遏制了借办证之机滥收费的势头。一些汽车客运企业借改制之机侵害车主利益乱收费,引起部分客运车主的不满。娄底、益阳、邵阳等地坚决予以查处,稳定了群众情绪,避免事态扩大化。湘潭、衡阳、岳阳、常德等地在落实价费优惠措施、规范就业再就业收费行为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措施落实。
2、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障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为确保省政府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的实现,各级物价部门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队伍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管的有效办法,针对市场热点开展价格检查。
开展以化肥价格为重点的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受煤炭价格上涨的推动,去年化肥价格涨势较大,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稳定化肥价格、减轻农民负担的具体要求,举全局之力监管农资价格,检查队伍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农资价格检查从元月开始至9月结束,是检查时间最长的一次。各级物价检查所协调一致,分工明确,各有侧重。省检查所重点检查八大尿素生产企业出厂价格情况,向每个企业派驻了联络员,以旬报的形式及时反馈生产、销售和价格情况。各地一方面对重点小化肥生产企业价格进行检查,要求执行规定的差率,另一方面对化肥经营户执行尿素、碳铵等化肥限价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化肥价格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省物价局向部分生产企业发出了遵守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依法处理了少数违价企业,并公开曝光了14起违价典型案件,其中“五一”期间重点曝光的4起典型案件对生产企业震动较大。据统计,全省共组织365个化肥价格检查组,对4717个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查处违价案件218起,纠正不执行限价行为1000多次,查处违价金额284.94万元,退还农民65.1万元,有效遏制了农资价格上涨势头。在一季度开展的涉农收费检查中,各地把检查重点放在农民建房、农机服务、牲畜防疫服务等方面,查处少数单位只收费不服务或强制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了农民利益。
开展节日市场和突发性事件价格检查,抑制乱涨价行为。各地为确保节日市场价格不发生过高上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检查工作,加强了对市场价格的监管。去年重点开展了春运客票价格、“五一”、国庆黄金周旅游价格检查,并在中秋节期间开展月饼价格专项检查,查处乱涨价、不明码标价的行为。节日市场价格保持了基本稳定,特别是旅游价格违价行为明显减少,张家界、南岳等景区价格举报投诉为零。面对洪涝灾害、禽流感等突发性事件,邵阳、湘潭、永州等地沉着应对,及时组织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稳定了灾区、疫区价格水平。株洲、长沙等地在液化气价格上涨过高时开展燃气价格检查,对一些经营户超过规定的限价或差率的行为及时预警,在确保市场气源供应充足的情况下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遏制了液化气价格上涨的势头。
3、整治价格秩序,突出规范重点行业价费行为。2004年四季度国家发改委在我省开展烟叶价格检查试点,省检查所会同郴州、衡阳市等市、县认真学习相关价格政策,找准违价问题,最终使案件在去年处理到位,既维护了烟农利益,又促使烟草部门加强价格制度建设。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全省先后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教育收费和医药价格专项检查,对质监部门执行过期文件、重复收费、协会强行服务和自立项目收费,教育主管部门违规收取教材差价款、学校违规收费,医院和药品招标采购机构乱收费等行为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整改意见。三个专项检查基本做到协调一致,相互支持配合。目前质监收费检查已进入处理结案阶段、教育收费重点检查阶段任务已经完成,医药价格检查正在进行。同时,各地还完成了2004年度电价检查处理结案工作,加大了处理力度。怀化、衡阳、常德、邵阳等地相继开展交警、建设等行业收费检查,省检查所与株洲、娄底市开展铁路价格检查试点。上述检查从多领域对价费行为进行了整治。
4、巩固诚信成果,价格监督网络建设纵深发展。在上年度价格诚信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去年各级物价部门积极探索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扩大价格社会监督覆盖面。继续开展旅游价格诚信活动,省物价局、省旅游局、省价格学会对第一批命名的旅游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进行复查,并推出第二批20个示范单位接受社会检验,旅游景区主动要求参加价格诚信活动的经营户逐步增多,带动了旅游经济的发展。拓宽诚信建设渠道,将原有的“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和“明码标价示范点”、“百城万店价格诚信活动”等进行整合,集中推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郴州、怀化、娄底、邵阳、益阳等地取得了成效。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倡导明码实价,郴州市八一路荣获全国创建百城万店价格诚信示范街,经营户价格诚信活动从“要我创”转变到“我要创”,668户经营户有109家过渡到明码实价。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查处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省局同时决定对交通、通信等“窗口”单位价费行为进行整治,并在长沙召开有经营户和新闻单位参加的大会进行动员,向与会人员发放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小册子。各地积极行动,重点纠正商业经营单位和“窗口”单位涉嫌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标价等行为。湘潭市建立明码标价检查台帐,根据检查情况对经营户进行分类监管。衡山县查处价格欺诈行为动手早,效果好,对县级物价部门查处价格欺诈行为有借鉴意义。查处价格欺诈和“窗口”单位价费整治行动的开展,使广大经营户进一步认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意义,推动了价格诚信建设的发展。全省价格诚信工作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肯定,并在全国价格诚信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通过价格监督和价格服务进社区、进企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全省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得到发展,社会监督覆盖面进一步延伸。株洲市在150 个社区聘请了价格监督员,请他们宣传价费政策,提供价格违法线索。岳阳市与20家重点企业建立价费政策“直通车”,把相关价费政策送到企业,为企业提供最直接、有效的服务,并为企业抵制了违规收费行为,受到企业好评。2005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共在488个社区设立了价费公示牌(栏),聘请663名居民为价格监督员。加上原有的涉农价费公示牌,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5、夯实基础工作,不断提升价格行政执法水平。为适应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各地注意采取措施提高人员执法素质,强化价格监督基础建设,加强执法纪律的约束。省检查所在湘潭市进行“12358”价格举报自动化管理信息平台试点,为在全省推广积累了经验。湘西自治州开辟网上价格举报“蓝色通道”,常德市通过网络将价格举报直接与社区连线,提高工作效率。为提高检查队伍整体素质,各级物价检查所积极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和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活动,在系统内累计举办50多期培训班,开展了案卷评查,上门征求被查单位意见,向社会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局共命名47个单位为全省首批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国家发改委从中命名华容县物价检查所共7个单位为国家级规范化检查所,这是对全省价格检查队伍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按照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要求,省局近期已上报14个物价检查所为物价系统“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为提高执法质量,各地逐项落实行政执法考核评议量化目标,及时上报检查信息资料,避免了执法不严、程序不到位和人情执法现象的发生。各地更加注重检查机构的建设,目前长沙、娄底、株洲市物价检查所已经升格为副处级单位,郴州、怀化、张家界等地对检查所长实行了高配,另有一些地方检查所主要领导荣升到局领导岗位。
2005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各级物价检查人员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省价格检查人员致以亲切的慰问和衷心感谢!在肯定工作的同时,还要看到工作中有待改进的方面,即对市场价格的监管普遍存在方法不多、创新开拓能力不强的问题;查处价格欺诈、“窗口”单位价费整治专项行动没有突破性进展;少数案件执法力度过小,影响整体执法效果;研究价格监督发展方向等务虚能力较弱等。对这些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在已经过去的“十五”期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始终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工作职能,价格监督在落实价格调控措施、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价费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遏制了乱涨价、乱收费势头。如“十五”期间全省先后开展了农资、粮食、电力、成品油、医药等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并对涉农、教育、工商、公安、税务、国土、建设、质监等部门的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全省累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9844件,查处违法金额20.51亿元,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11.91亿元,其中退还用户8.47亿元,没收3.04亿元,罚款0.4亿元,保障了“十五”期间全省价格调控目标顺利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取得重点突破,以查处价格欺诈为重点,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我省查处株洲市米粉价格串通行为成为全国第一例价格垄断处罚案件,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对突发性价格上涨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成功应对了“非典”、禽流感疫情、洪涝灾害、化肥价格上涨引起的价格波动。价格举报建设和价格社会网络建设、价格诚信建设上了新台阶,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十五”期间共接到价格咨询和举报13.67万个,举报回复率达到94.43%,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成为各级物价部门的品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价格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增强,通过公开曝光一些典型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震慑了违法经营者,树立了执法权威。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体系日益完善,执法队伍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提高。对“十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的基本经验,国家发改委概括为32个字,即“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围绕中心;依法治价,提高水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希望各地结合实际,深刻领会。
二、今年价格监督检查主要任务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价格监督检查司去年组织起草了《价格监督检查“十一五”规划》(草案),精练总结了“十五”期间的工作成绩和基本经验,分析“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了今后五年价格监督检查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保障措施。规划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14695”,即一个指导思想、四项总体目标、六项基本原则、九项工作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这是价格检查机构成立以来首次以规划的形式确定检查工作中长期任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一旦正式印发,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理清方向,以实际工作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根据国家和省局工作安排,2006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宏观调控和体制改革的需要,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贯彻落实总体思路,必须紧紧围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三个重点做好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三大要素:一是监管价格水平与监管价格行为要同步进行,在不放松对政府定价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同时,工作精力要逐步转向市场价格的监管,切实抓出成效。二是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费检查方面绝不能“眼高手低”,敷衍了事,必须重清退落实到位,重自身行为规范。三是在检查方式上要不断创新,为做好今后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打好基础。今年具体工作将下发工作要点,我这里着重强调六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1、围绕“市场监管年”工作主题,对市场价格进行全面监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打破行政垄断和地区封锁,打击商业欺诈,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无疑对市场价格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来我们对市场价格的监管领域相对比较零散,除查处价格欺诈和价格串通取得一定成效外,其他方面成功经验不多。今年有必要在市场价格监管方面拓宽工作层面,加大工作力度。省局确定将今年定为“市场监管年”,把市场价格监管的成效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安排三个方面的检查任务:一是继续开展查处价格欺诈和“窗口”单位价费专项整治行动,并要取得显著成效。今年元旦期间,各地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对一些经营单位虚高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等价格违法促销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为开展“市场监管年”工作开了个好头;二是开展商业促销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对商业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美容美发、特许经营中的价格承诺、价格用词、用语进行全面整治,查处虚假折扣、虚高标价、虚假价格承诺的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公共垄断性信息服务收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规范通信行业的价格行为。这几项检查分阶段进行,在每项检查开始时要统一安排宣传月活动,将相关价费政策交给群众监督。考虑到这几项市场价格检查任务都相当繁重,市州力量有限,可以考虑每项工作安排5—6个市开展重点检查,切实抓出成效后再全面推开。省检查所要对几项检查任务进行周密安排,分解任务,确保每项检查都要出经验、见实效,并将市州开展市场价格监管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密切配合,不要推诿,局长和所长要直接抓落实。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将“市场监管年”主题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使市场价格违法行为有明显减少,相关行业价格秩序有明显好转,群众对市场价格行为规范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2、围绕价格调控目标的实现,开展四个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价费政策执行到位。今年国家将分季度安排4项重点检查任务,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开展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对化肥生产企业提高或变相提高出厂价格、经营单位不执行差率控制或最高限价,以及农村教育、殡葬、农民建房和村委会收费、农机服务、农村水电价格等进行检查。这项检查要克服畏难和厌倦情绪,切实履行好价格监督检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服务“三农”竭尽全力。二是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对发电、供电和电力服务中的价格行为进行重点规范,维护电价管理政策,减轻用户负担,整治针对电力企业的乱收费,使电价结构更加合理,群众和用户负担切实减轻。三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纪委全会精神,继续开展医药价格和教育收费两个热点问题的专项检查,既要对近年未检查过的单位进行检查,也要适当采取“回头看”的办法,抽查部分已查单位,看查过的问题是否整改,确保检查效果。同时要深化检查领域,运用好检查成果,研究这些行业的治本措施。
3、围绕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对热点价费问题开展检查。除按国家统一部署开展4项检查外,要结合当前全省经济工作的重心,适时安排一些检查任务。一是围绕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开展环保、交通、通信等行业价格和收费检查,落实相关价费政策执行情况,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和县域经济发展。二是按照省纪委要求,对乱办班、乱培训问题进行整治,查处利用职权乱收费行为。三是继续对各项价费优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保证特困户、低保户等弱势群体在用水、用电、用气和就医、有线电视、上学等方面的价费优惠措施得到真正落实。春节前后要把此项工作做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五一”前要见到成效,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省检查所。这项工作要列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考核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有选择性地对人力资源收费和气象、统计、考试、招生、就业等公共、公益性信息收费开展检查,查处强制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等违法行为。五是对群众关注的其他一些热点问题,如物业管理收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收费要因地制宜开展检查。
4、围绕构建信用湖南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价格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逐步见成效的工作,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强化诚信档案的建立,完善现有的省级旅游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百城万店价格诚信单位,以及各地评选出的市级价格诚信单位诚信档案,通过“价格在线”网站正式发布,宣传诚信单位的先进经验。推介明码实价典型,积极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实规范经营,不虚假折扣、虚假标价,真正实在标价。要总结推介郴州明码实价经验,各地在步行街、示范街、“明星街”上力争要有30%左右的明码实价经营户,在价格诚信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继续推进旅游价格诚信月活动,细化行业,分类指导,如评选旅游价格诚信示范宾馆、示范餐饮单位、示范旅行社、示范购物场所等,扩大湖南旅游价格诚信在全国的影响,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5、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坚持执政为民、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并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全国开展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并作为“十一五”期间物价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这一活动的宗旨是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价格收费政策、了解价格信息、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际上是对过来开展的涉农涉企价费公示、价格监督进社区、企业物价员制度、住院一日清单制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资源整合,并在新的形势要求下发扬光大。我们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并按照国家和省具体工作要求抓落实。
6、围绕积极应对价格突发事件的需要,强化价格举报工作职能。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应灵敏、预警及时的作用,重点关注群众举报成品油、主要食品、春运价格和教育、公安收费等敏感性问题,对局部地方相同问题投诉骤然增多要注意分析,在第一时间反馈报告,第一时间出动检查人员。要巩固12358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的制度,各级物价部门领导、检查人员和举报值班人员都要明确相应责任,提高处置价格社会性事件的工作效率。要积极推介价格举报电子信息平台,改进价格举报工作设备,争取在省、市和部分县统一执法车辆标志,扩大12358的影响。
三、具体工作要求
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是多方位、多层次的,特别是“市场监管年”工作主题的确定,对我们转变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促进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关键是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这种能力不单纯是指查处案件数量、实行经济制裁等指标,还要根据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依法行政能力扩大到能否促进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能否及时妥善处置价格突发事件、能否有效化解价格矛盾、能否正视并解决自身执法中的问题等方面。各级物价部门要从政治、思想、业务、作风等方面加强队伍建设,更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1、努力增强市场价格监管意识。当前一部分同志对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有强烈的兴趣和丰富的经验,而在开展市场价格监管方面执法意识不强,办法不多,也就等于用95%的精力管着不到5%的范围,与中央和省依法行政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放得开,管得好”是新时期价格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求我们在不放松政府定价行为的监管同时,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中。《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是我们开展价格执法的法律法规,也是监督市场价格的“法宝”,在开展市场价格监管时要做到娴熟运用。今年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办要启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立法调研,争取在立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监管市场价格,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为正式立法提供执法实践。
2、进一步净化执法环境,规范自身行为。搞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具备一个良好的内外环境。全省价格行政执法环境总的情况较好,很多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的查处都是在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的强力支持下完成的,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的实施,将进一步理顺内部执法氛围。当前因内部个别违规审批导致的违法已成为我们依法行政的一个障碍。如有的单位用内设机构的函就可以制定价格或收费政策;有的地方越权审批价费文件,充当少数部门的保护伞;有的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擅自变更处罚决定内容,减少处罚金额。由此引发的复议、诉讼,甚至司法介入的事情逐渐增加,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今年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要明确几条纪律。一是对检查发现的价格和收费乱审批、乱签字等行为,或者越权审批的文件,一律由有权机关进行规范,包括宣布废止,追究人员责任。由此造成的价格违法行为一律要进行处理,下级处理不下的要移交上级机关处理。二是对个别地方不经集体审理或不报经上级同意,超出处罚自由裁量权范围形成的处罚事项,一律视同无效,由上级物价部门依法重新作出处理意见。并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对检查人员知情不举导致行政乱审批继续存在的,坚决依纪依规定处理,并暂停其执法资格。
3、注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质量。要坚持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服务相结合的方法,对经过多次检查的行业和部门,采取“关口”前移的方式,引导其自我监督、自觉规范价费行为。对已经检查结案的单位要组织“回头看”,看需要规范纠正的问题是否落实,督促整改。今年案卷评查要在这方面有所改进,将抽查与实地了解相互结合,了解执法效果。要把握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的关系,对国家和省安排的专项检查任务,要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其他方面的专项检查工作原则上少安排,价格举报案件按举报工作规定办理。要不断探索提高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水平的有效办法,善于总结工作经验,从理论上加以创新。今年适当时候要召开一次务虚会议,有针对性地研究教育、医疗、办班收费检查等方面一些难点的治理对策,力争在今年检查相同行业时查出新意。
4、切实抓好检查队伍基础建设。要继续开展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创建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级规范化检查所、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在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工作业绩,并对已获得荣誉的单位加强监督,促使其保持荣誉,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发挥好带头作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在系统内组织开展执法培训、电子信息培训、财务制度培训和统计培训等项工作,走出去、请进来,学习交流,开阔视野,提高检查干部适应新形势的能力。要密切关注《公务员法》实施对检查队伍的影响,在机构、编制、人员等方面设身处地地为检查干部着想,解决好关系检查人员前途的大事。
同志们,做好“十一五”开局之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让我们以饱满的热情、严谨的作风、务实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全面完成全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湖南省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宏观调控和体制改革的需要,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突出重点,分层次开展价格收费检查
(一)全国统一开展的专项和重点检查
(1)继续开展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化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所有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要结合化肥价格调控机制改革,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涉农价格改革方案出台等工作,加强对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农民减负增收。重点检查化肥、农药、农水、农电等农资销售价格,粮食、烟叶等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村建房、殡葬、教育和村委会收费,以及国家公布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
(2)开展电力价格重点检查。检查违反国家规定提高销售电价、降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不执行国家取消超发电价政策、电力工程服务收费等行为,确保电力调控措施和改革方案顺利落实,维护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3)开展医药价格重点检查。着力查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医疗服务、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保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4)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在已连续三年开展治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着重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部分高等学校、重点中小学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注重研究从根本上遏制和规范教育乱收费的政策措施,加强教育收费检查制度建设,提高检查的有效性。
(5)开展涉企收费试点检查。在部分市选择一定数量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对各部门、各单位向企业收费的情况进行调查。在摸清国土、建设、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以及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收费的情况基础上,开展试点检查,坚决遏制乱收费势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投资环境。
(6)开展人力资源管理收费重点检查。重点检查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特别是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以及违反规定乱办班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全面摸清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收费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规范措施,促进劳动力和就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省分类指导安排的任务
(7)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自主开展检查。各市州按检查分工管辖规定,在省物价局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下,结合本地实际,自主选择开展铁路、交通、民爆器材、殡葬、环保、卫生防疫、检验检疫、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等价格收费检查,以及落实特困户、低保户各项价费优惠措施的检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开展“市场监管年”活动,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8)转变观念,开拓领域,提高监管价格行为能力。将全年工作主题确定为“市场监管年”,把市场价格监管成效作为执法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推进工作进程。并采取大规模的宣传,集中公布典型案例,让社会广泛参与。同时,对市场价格全面监管,通过交流会、理论研讨会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开拓价格监管新领域。
(9)继续深入开展查处价格欺诈行为和“窗口”单位价费整治专项行动。要在去年宣传发动、摸底调查、掌握线索、处罚纠正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有突破性进展,适时公布一批价格欺诈典型案例,基本杜绝商业步行街、示范街的价格欺诈现象,交通、铁路、民航、通信等“窗口”单位价费全面规范。
(10)开展商业促销价格行为专项整治。清理商业促销、广告宣传、美容美发、特许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承诺、价格用词用语,向消费者提出消费警示。查处虚假折扣、虚高标价、虚假价格承诺行为,用三个月左右时间,使这一整治取得实效。
(11)开展公共垄断性信息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对通信行业及有关联的统计、气象、招生考试、就业等公共公益性信息收费进行检查,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使整治取得实效。
(12)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密切关注粮食、煤电油运、房地产等商品的市场供求情况和价格走势,加强日常巡查,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旦发现,随时查处;落实《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要求,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关注各类突发事件对价格收费的影响,重点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建设
(13)全面规范明码标价,大力推进明码实价。总结推广明码标价检查台账、档案管理等成功经验,全面规范经营者标价行为,加大对不明码标价行为的处罚力度。在继续开展“百城万店诚实标价”活动的基础上,大力倡导明码实价,选择价格管理基础好、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强的部分窗口行业、重点单位扩大试点,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提高明码实价的覆盖面和普及率。明码实价要有实质性进展,各地在步行街、示范街、“明星街”上力争要有30%左右的明码实价经营户,条件成熟的地方要全面推开。
(14)开展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活动。继续开展创建“旅游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活动,并分类推广,倡导切实履行价格承诺,引导诚信经商;创造条件开展“教育收费公示示范学校”活动。在活动中,要注重总结经验,严格示范标准,树立诚信典型,扩大舆论宣传,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认知度。要结合开展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活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建立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完善各项规定,提高工作质量,实现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对接。
四、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15)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从2006年起,用三到五年时间,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2006年要把价格服务进社区作为 “价格服务进万家”的重点,继续积极探索价格服务进社区的途径和模式,扩大工作覆盖面。要把巩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站,作为价格服务进农户的载体和依托,进一步巩固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发挥好专兼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
五、着力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16)进一步完善举报规章制度。按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和《信访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价格举报中心的接待、受理、办理、答复、复查、复核、12358电话接听以及快速反应等工作制度。
(17)逐步建立价格举报工作平台。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建立价格举报工作平台的经验,促进价格举报工作信息化,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方便快捷的举报渠道,提高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加强举报案件的分类整理和热点分析。
(18)加强价格举报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编制、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明确价格举报机构的职能定位。有条件的地区,要在设立专门的价格举报机构、配备得力干部等方面有所作为。开展统一12358车辆执法标志试点,形成全省整体效应。
六、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19)推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做好推进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价格行政执法质量考核办法,继续开展价格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认真做好价格行政复议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20)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从执法办案的基础性工作抓起,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在不断改进评查办法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活动。省级负责对市州物价检查所的案卷进行评查,同时对部分县(市、区)的案卷进行抽查。
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21)继续加强干部培训。结合打击价格欺诈和开展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市、县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办案技能,培养一批价格行政执法的骨干力量。
(22)抓好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创建活动。继续开展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创建活动。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推动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完善制度,改善设备,提高价格执法人员素质。
八、不断强化基础工作
(23)加强形势分析和务虚工作,提高调查研究的深度和效果。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务虚会制度,深入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市场价格走势、社会各界关注热点,从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调整工作重心。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调研和分析价格违法行为的新变化、新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或者采取简报、汇编文章、会议材料等多种形式,交流调研成果,不断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4)强化政务信息和舆论宣传工作。加强信息传递的软硬件建设,构筑信息员网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拓宽信息渠道,捕捉领导和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价格法规政策,传递价格政策和信息,树立一批正面典型,曝光一些反面典型,营造价格监管的良好氛围。
(25)完善统计工作和业绩评价体系。研究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要求的工作业绩评价体系,完善统计报表及其项目,调整统计指标和统计口径,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适时举办统计工作研讨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统计数据分析,为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富有价值的决策依据和参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