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3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全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刚才罗懿同志传达了国家发改委南昌会议主要精神,对今年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我完全同意,各地要认真落实。下面,我就去年工作情况,以及对今年工作的要求讲几点意见。
一、2003年工作回顾
2003年是极不平常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态势,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克服困难,创新思路,开拓进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这些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积极应对价格波动,市场价格监管取得新进展。去年全省因受“非典”和干旱等灾害影响,先后出现了三次大的价格波动,势头猛,影响广,这是多年来没有的情况。各地一方面沉着应战,迅速行动,集中力量开展市场价格检查,从速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遏制部分商品价格暴涨势头;另一方面及时总结检查经验,逐步探索出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有效方法。2月中旬广东发生“非典”波及湖南,导致短时间内少数商品价格高涨,省局及时在益阳召开检查工作座谈会,推介了永州、长沙、衡阳等市查处少数经营者哄抬食盐、食醋等商品价格的做法,要求各地注意应对价格突发事件,做好预案;4月下旬“非典”全面爆发后,各级价格检查人员深入医院、药店、车站等地和广大农村,开展防“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价格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强行收费等违法行为,市场价格监管突出了检查及时、处理迅速、整改到位的特征。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9万人次,检查1.5万多个单位,查出1364件违法案件,实施经济制裁197万元,公开曝光58起,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了7名责任人员。价格检查人员不畏风险、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得到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岳阳市陈勇同志还受到国家发改委通报表彰;10月份以来,针对粮食、食用油等商品价格出现突发上涨的情况,各地对已经放开价格的商品并非不闻不问,而是按照国家和省要求,适时开展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制止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如湘潭市纠正了米粉经营者串通涨价行为,给了经营者一个正确的信号,粮油市场价格和相关商品价格得以基本稳定。此外,针对三大长假、旅游、春运市场,以及第五届城市运动会、金鹰节、糖酒会等全国全省性的重大“节”、“会”,长沙、张家界、常德、郴州、益阳、自治州等地都及时开展了市场价格检查,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2、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方式有了新突破。去年根据经济形势需要和中央领导的指示,国家发改委先后安排了8项专项检查任务,加上省安排的成品油价格检查,工作密度之多、检查强度之大都是少有的。各地采取抓重点、求实效、造声势的方式,合理安排检查任务。突出表现了如下特点:一是在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方面突出以点带面,重点检查农民建房、农机、农电、农村中小学四个方面的价费问题,查处涉农价格违法案件220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716万元,多收价费基本清退给农民。省局根据中央和省委领导批示重点督查了岳阳县教育乱收费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停止越权审批的统筹款、职教费等行为,将多收费金额清退给农民,省纪检监察部门公开通报了这一典型案件;二是在整顿规范价格秩序方面突出抓社会热点问题。根据我省情况,开展石油和城市自来水价格、有线电视收费检查,重点落实对用油大企业,以及困难群众用水、用电、收看电视方面的价格优惠措施,并继续责成电力、建设部门清退保证金,仅长沙电业局去年按省局要求,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三次发出公开清退通告,已清退电力“两金”2969万元,有效减轻了用户负担,在全省引起较大反响。此外,娄底、衡阳、邵阳、株洲等地还开展了农民进城务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收费检查,规范劳动、计生和就业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三是在整顿收费秩序方面突出重点行业的整治。上半年对公安交警部门在车辆上户、使用中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对有的单位不按规定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下半年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借助国家七部委和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巨大声势,对3425所学校、124个教育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违法案件1659起,违法金额1.01亿元。召开部分市、州教育收费检查通报会,明确了检查处理政策界限,到去年底各地已清退给学生金额3491万元。向国家发改委推荐了怀化市迎丰路小学作为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较好的学校,受到国家公开表扬。教育收费检查成为历年检查中力度最大、效果最好的一次检查。
3、努力营造价格环境,社会监督呈现新局面。一是进一步树立了“12358”价格品牌。通过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扎实工作,特别是“非典”期间24小时值班,群众对12358价格举报电话更加信任,举报投诉数量激增。全年受理价格举报和政策咨询40331起,是上年的3.1倍,群众对价格举报的热点集中在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房地产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部分行政部门的收费等方面。各地通过办理举报查处违法案件6372件,是上年1.8倍,清退给举报人2314万元。二是通过“双信”活动的开展,引导经营者诚实经营,杜绝不正当价格行为。郴州、娄底在建立价格信用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其他地方继续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全省有近千家单位自愿报名,有121家单位分别荣获省、市级“双信”单位荣誉。4月份省物价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总工会、省消协等单位联合召开了省级 “双信”单位授牌大会,48家“双信”单位向全省经营者提出了诚信经营的公开倡议,并带头遵守。在防“非典”期间,这些单位认真执行省定价格政策,自觉遵守价格干预措施,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心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全面铺开。省局在总结平江、桃源、耒阳等地经验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建立和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通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建站,到11月底止全省已有10个市、州,30%的县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价格监督站,对巩固涉农价费公示制起到积极作用。四是价格执法提醒告诫制度初步建立。在防“非典”、全国“五城会”、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粮油价格上涨时,各级价格部门向经营者发放《提醒遵守价格政策书》、《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告诫书》等书面文书2万多份,使价格执法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变成“关口”前移,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价格行为,增强了遵守价格规则的自觉性。与此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更加注意借助舆论监督的作用,仅省局去年就召开与检查有关的新闻发布会4次,邀请新闻单位参与检查报道5次,对价格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的效果。
4、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水平上了新台阶。进一步完善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各地认真执行价格违法案件审理24字方针,坚持了集体审理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制度,增加依法行政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了检查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结合《价格法》颁布五周年宣传、制止价格垄断行为规定的发布、防“非典”期间处罚简易程序的实施,以及省政府对执法质量考核工作要求,组织了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知识竞赛,有798 名新上岗和轮岗人员经过考试取得了国家颁发的价格监督检查证;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组织开展全省第五届案卷考核评比,各地办案质量都有显著提高,全省涉及价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各有2件,经法院或法制部门审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有3件由当事人撤回了申请。
5、队伍建设有新举措,检查工作层面不断提升。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为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在队伍建设上办大事、办实事。一是在组织建设上,按照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工作要求,重点抓检查所班子和人员建设。省局对省检查所机构进行了改革,调整和充实领导班子,所内人员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娄底、岳阳、常德、长沙、怀化、湘潭、郴州等地解决了检查所领导的职级,并在所内进行了改革,一批检查骨干担负了重要工作;二是在办案条件方面,适应新形势下价格监督工作特点,对检查所用车、用房、办案设备进行了改善。如湘潭市政府批准检查人员着装检查,要求以价格举报中心为主要力量建立价格监督快速反应机制,并配备了专用车辆和通信工具;三是在作风建设上,坚持从严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岳阳、怀化等地制定了《检查所量化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价格执法人员廉政保证书》等规章制度,各项工作责任分明,职责到位。这些都为全年检查任务的完成创造了良好条件。
2003年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561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42797.58万元,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26263.51万元,其中清退19858.46万元,没收5329.12万元,罚款1075.93万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做出了积极贡献。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价格检查人员的努力工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省价格检查人员及家属表示感谢!
在充分肯定去年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如有的还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创新的方法不多;对经营领域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整治还缺乏有效手段,市场价格监管还需加强;对垄断行业价格和行政机关收费违法处理难度和阻力大,整顿规范任务还相当艰巨;检查人员执法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仍需加强。这些都必须在今后工作中着力解决好。
二、全面完成2004年度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关于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省价格工作会议都作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李盛霖副主任、省政府于幼军常务副省长讲话和后祥同志工作报告要求,扎实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国家安排了三个专项、三个重点检查,省政府领导也向价格部门交办了面向投资者各项收费专项检查,加上日常市场检查等内容,今年全省安排的检查工作任务仍然比较繁重,需要上下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好。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线就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围绕这条主线合理安排好各项检查任务,具体检查内容按照罗懿同志刚才讲话精神和全省检查工作计划来落实。这里我再着重强调三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应急机制。元月十五日结束的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全省经济和社会所取得的成就,其中GDP增长9.6%,财政收入增长14%。与此同时全省价格水平呈现平稳上升的运行势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4%。据多方面分析,今年的价格走势有可能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情况。去年四季度全国全省煤、电、水、油、建材等工业产品和粮、棉价格普遍上涨,这些涨价因素将对今年的价格走势产生直接影响,省城调队预计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4%。去年三次大的价格波动给我们一个警示,就是即使是在长时间价格通缩情况下,影响居民生活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旦上涨过快,仍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群众恐慌心理,可能会波及其他商品价格上涨。同时市场上少数经营者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擅自提高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也会随之增加,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各级价格部门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一方面要通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找出影响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的不利因素,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要树立防范价格风险的意识,培养处理价格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稳定社会服好务。当前关键是要按照国家要求,尽快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应急机制。一是方案要具体。要在总结去年处理突发事件经验基础上,从组织领导、力量安排、接警预警、启动方案、终止应急措施等各方面提出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各级政府和省局;二是办法要可行。考虑到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已成为价格部门的品牌,各地可以价格举报中心为基础,其他检查人员作骨干,建立一支机动检查队伍,保证价格突发事件出现时,能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三是行动要迅速。对于本地区局部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工作要到位,监督要跟上。对于已呈蔓延势头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则要立即上报,不能懈怠;四是要有必要的保障。快速反应机制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从经费、设备、着装上给以必要的保证,湘潭市政府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省局也将积极争取包括财政等各方面的支持,尽量解决相关问题,确保5月底前全省各级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应急机制。
2、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价格诚信体系。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大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明确把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契约产生预期效果的基础是信用,信用产品是维系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特效商品。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衡量市场经济成熟程度和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价格诚信体系的建立是其内容之一。近年来我省各级价格部门在建立价格诚信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开展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活动,命名了市场经济体制下全省首批“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在全国率先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并进一步深入,以及查处价格欺诈行为,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等,为全面建立价格诚信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年内要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出建立价格诚信体系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开展宣传,有针对性地组织各地开展价格诚信方面的活动,提高公众对价格诚信活动的认知度;二是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价格诚信建设。围绕省政府提出的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要求,4月份在全省开展“旅游价格诚信月”活动,对旅游市场的住宿、交通、餐饮、娱乐、购物、门票等各环节价格秩序进行全面规范。在活动开展期间,省局将采取交叉检查或重点抽查的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宣传明码实价、诚信经营的正面典型,查处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虚构原价、模糊赠售、不履行价格承诺、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使守信者得到奖励,失信者付出代价,以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三是建立价格诚信档案。总结推广郴州、娄底等地经验,为具备一定规模、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在全省评选一批价格诚信单位,引导经营者像这些单位一样遵守价格规则,加强价格自律,以此形成价格诚信良好氛围。
3、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价格执法队伍。今年是各级物价检查所成立20周年,从成立到现在,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对外坚持整顿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减轻企业负担,受到群众的普遍赞誉。据统计,1984年到2003年全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7.56万件,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28.64亿元。特别是1994年以来的10年中,每年查处案件数都在万件以上,查处金额在亿元以上,充分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期性、必然性、重要性。对内着重于树形象,强素质,确保价格行政执法公正、透明,经得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检验,总体上做得较好。但是在队伍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案件审理中有的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收缴轻退还、重处理轻规范等问题;有的在内部只求“一团和气”,导致职责难分,“忙的忙、闲的闲”,苦乐不均;有的法律法规知识贫乏,对执法文书一知半解,运用不当,这些都是必须尽快解决的事情。为此今年在队伍建设中要做好三件大事:首先是完善执法制度,从省到县各级检查所上半年都要建立或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到位,不要走过场;其次是要对执法质量进行考评,重点是案卷质量和执法人员办案水平。要研究检查、审理、处罚相分离办法,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要从对单位的执法质量考核逐步细化到考核一线检查人员工作实绩,将执法责任分解到每个价格检查人员和每个执法环节,并有相应的量化指标作依据,以充分调动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真正使一批检查骨干能够脱颖而出,这样才符合中央提出的人才观要求;再次是要以省委提出的上半年执法人员在岗学法活动为契机,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检查人员学习《价格法》、《行政许可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进行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为检验各地在队伍建设中的效果,年内由省检查所牵头,开展一次全省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对评比为优秀的单位公开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则进行全省通报,力争使各级检查所都能成为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做好今年检查工作的要求
今年价格走势变数较为复杂,价格部门要做的工作将会相当多、相当繁重。价格监督检查处于价格工作的一线位置,难度大、环境复杂,所面临的压力可能会更大。各级价格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监督检查工作从严要求,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全年价格监督检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牢固树立新的发展观,把维护群众利益贯彻工作始终。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了“五个统筹”、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具体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面,就是要解决如何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如何努力推动体制改革深化和价格政策完善,如何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大问题,三个方面的出发点和归宿实际上都是如何做好维护群众利益这件大事。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所有工作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新时期对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的要求。维护群众利益首先要抓好热点问题的检查,当前群众最关注的价格和收费问题是“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起房”、“打不起官司”,外出或外来务工、车辆落籍及使用、物业管理中的乱收费屡禁不止,还有特困群众、弱势群体的价费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有些热点问题是由于体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可能一两年时间难以彻底解决,但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开展相关检查,做到开展一项检查,规范一个行业,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就会达到应有效果;维护群众利益特别要注重清退工作。凡已经查出的多收价款,要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还给交费群众,检查所要跟踪督促清退情况,坚决禁止搞假清退,或不责令清退就收缴罚没款的行为发生;维护群众利益还要注意察民情,访民苦,对在检查中发现越权审批价费、不切实际的价费文件明显加重群众负担等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纠正建议,以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
二是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为完成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各级价格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在处理价格突发事件或查办大案要案时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通过对经济和价格形势的分析判断,提出搞好价格监督检查的思路、方法,除抓好国家和省安排的检查外,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经济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安排其他检查任务,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成绩;要注意培养检查骨干,充实检查力量,设身处地为检查干部着想,尽量解决检查干部政治前途、个人和家庭实际困难等问题,增强检查队伍的凝聚力;要结合各级物价检查所成立20周年之际,表彰一批成绩大、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还可以采取座谈会、新闻发布会、上街宣传、征文等形式,大力宣传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为检查队伍加油鼓劲。
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检查队伍成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主力军。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机关作风是实践“三个代表”,提高价格监督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主要目标就是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价格监管也是一种服务,要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必须对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处理,以保护大多数经营者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价格部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上的监管职能,对在法定职能范围内的事情,包括发现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不执行政府定价等问题,都要适时介入,及时处理。对其他越位侵占执法权益的行为要据理力争,为经营者说话。另一方面要树立为市场主体服务的意识,通过开展价格诚信、“双信”、“百城万店无假货”、明码标价示范点等活动,宣传价格政策法规,提供价格信息,帮助经营者改善管理,加强价格自律。通过发挥两方面的职能作用,完成价格部门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基本任务。
四是努力提高执法效率,为价格行政执法营造良好氛围。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为民办实事,当前一些地方已经启动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并得到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我们要针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危害面广、违法行为多发性的特点,提高执法效率,尽快消除违法行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总的原则是依法行政是前提,经济处罚是手段,规范行为是目的。在严格执行《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制定的执法程序基础上,提高案件查处的速效,确保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群众利益得到及时保护。各级价格部门在办案中要做到及时立案、及时审理,上报给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案件要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决不能久拖不决或议而不决,贻误战机;对价费政策的制定要保持一致性,决不能检查前一个声音,检查过程中又是另一个声音,给检查处理带来被动;对已经下发处罚决定的文书必须依法执行,决不能随意减免,给违法行为开“绿灯”。只有上下共同努力,才会为价格行政执法创造良好条件。
同志们,今年复杂的价格走势和艰巨的工作任务对我们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只要大家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和全国全省两个会议的工作部署,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就一定能够完成全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本文系二00四年二月十日在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