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期间,专题召开了全国物价局长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毕井泉同志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2007年的价格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并印发了《2007年价格工作要点》。省委、省政府对价格工作极为重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肖捷同志1月31日专门审阅了我局价格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去年全省价格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今年价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政府同意召开这次全省价格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的价格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价格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的职能作用。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2006年价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省价格部门去年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致力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价格问题,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是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有效服务于新农村建设。遵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以湘政办发〔2006〕29号文件转发了发挥价格工作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举办了有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长参加的全省农村价格工作会议暨培训班,在部署安排农村价格工作的同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本领。全省约有70%的县市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农村价格管理、监督、服务网络,进一步夯实了价格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础。重点加强了农资、农电、农业用水、农民建房和农村教育、医疗、广播电视等涉农价费的监管,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等农产品支持性价格政策和对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在用电、交通运输等方面的价费优惠措施,较好地保护了农民群众利益。国家发改委在全国推介了我省价格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做法。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主要是围绕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精心组织实施了以石油、电力价格等为主要内容的资源价格改革,合理调整了部分景点门票价格,出台了全省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全年各项调价总额60多亿元,每年通过价格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4.5亿元,筹集污水处理资金6亿元,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了油运价格、天然气上游价格、煤电价格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了各项价格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制定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报请省政府明确了各地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及调整标准,待全国两会后由各地择机出台。完善了脱硫电价政策,对安装并运行脱硫设备燃煤机组验收合格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运用价格手段鼓励燃煤电厂加快脱硫步伐。
三是着力缓解突出价费问题,切实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外自愿性收费实行了最高限额控制,全省生均每年减负50�60元,并对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和沅江等13个县市区开展了免杂费试点,人平减少学费负担小学生每年150元、初中生每年230元;降低了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和择校费标准,规范了国有民办学校办学经费和学费补贴;取消了高校专升本收费和委托培养费;制定了全省教育系统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学籍档案管理、课外上机、学生公寓等服务性收费行为。在全省317家县及县以上医院全面推行了医药费用监测公告制度,并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实行了差率控制和备案制度;分四批降低了189种抗肿瘤和抗生素药品零售价格,平均降幅30%,年降价额3.5亿元;对实行招标采购的药品实行顺加作价,年让利金额3亿元。重新制定和颁布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收费标准,总水平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约20%。认真落实扶持化肥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适当缩小了化肥流通差率,继续对农资零售环节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并加强了农资市场的巡回检查,较好地保持了农资特别是化肥价格的基本稳定。
四是大力整治规范价费秩序,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清理规范了建设领域服务收费、国土部门地(矿)产交易收费、工商信息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收费、出租车收费,制定了新的人防工程收费办法和道路运输收费标准,对全省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进行了重点清理整顿,每年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3亿元以上。加大了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了涉农、教育、医药、电力、劳动人事、通信、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以“市场监管年”为主题,切实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认真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249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4.5亿元,实施经济制裁2.5亿元。加强12358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24049件,为群众退回多收价款1995.83万元。为缓解电价上调压力,将居民小区转供电价加价率降低2个百分点,每年可减轻小区居民电费负担0.5亿元。落实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各项价费政策,继续对城镇低保户每月免收4吨水、4立方煤气、2立方天然气、5.5元有线电视收视费,电费免征额度由原来每月6千瓦时提高到8千瓦时,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减免1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34项服务性收费,每年可减轻弱势群众价费开支4亿元以上。
五是加强价格基础建设,提高价格工作水平。重点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深化资源价格改革、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了一批有影响、有份量的调研成果。建立健全了全省价格系统新闻发布制度,加大了价格宣传力度,有效地引导了价格舆论和扩大了价格工作的社会影响。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建立价格监督网点1000多个,聘请价格监督员5600多名,积极宣传价格收费政策法规,进一步巩固了价费公示等工作成果。重点加强了对粮油副食品及农资、煤炭、石油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和价格信息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水平。省价格信息中心和长沙市价格监测中心等6个单位被国家发改委评为了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和重要商品成本调查任务,省和益阳市、祁阳县等8个价格成本调查队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先进单位;全省去年共完成各类成本审核项目531个,审核企业上报成本总额94.4亿元,核定定价成本总额73.5亿元,累计核减各类不合理成本20.8亿元,为科学制定价格奠定了基础。加强了价格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价格认证服务的质量,省价格认证中心去年共办理价格鉴证业务252件,总案值达7.35亿元。积极开展价格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资质认定工作,从制度上、机制上规范价格评估行为。同时,干部培训、评估、拍卖等方面的工作,都在新的形势下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正确分析当前价格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进一步明确今年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
2007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中央将召开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省委、省政府将全省今年居民消费价格调控预期目标确定为3%左右,切合实际,我们要围绕这一目标做好价格调控工作。从目前情况分析判断,价格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
1、消费价格指数的基本稳定与群众的实际感受不一致的矛盾。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前年的走势是先高后低,去年是先低后高,体现在消费价格指数上,去年上半年涨幅低于全国水平,下半年涨幅高于全国水平,如一季度我省仅上涨0.1%,比全国低1.1个百分点,到了四季度,我省上涨了3.5%,反过来又比全国高了1.5个百分点。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4%,比全国平均水平仍低0.1个百分点。但普通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对价格上涨的感受却比较强烈,对物价的满意度在降低。究其原因,一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综合性指数。包括水、电、煤、气、粮、油、肉、菜、盐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手机、电视机等电子产品。目前的情况是食品、居住和部分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日常性、消费刚性强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而价格下降的电子产品等,由于具有间断性、可挑选性的特点,买一次可以用好几年,即使价格降了,大多数人也不能即时感受。二是不同收入阶层的消费结构差异大。越是低收入居民,其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支出比例越大,对价格上涨的反映就越强烈。三是消费价格指数的统计口径与居民实际消费支出比例存在差异。如房价连续几年高速上涨,是居民相当大的一项支出,但并未计入消费价格指数。四是我省去年四季度价格涨幅居全国首位,12月达到了4.6%。此外,去年全省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6.5%,土地价格上涨9%,房屋价格上涨5%,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3.1%,农用手工工具、农业生产服务、农机用油价格的涨幅均超过10%,对于工农业生产和投资者来说,也感受到了价格上涨的压力。
今年从全年来说虽然能达到3%左右的调控目标,但由于去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是前低后高。受去年翘尾和粮油等食品价格回升影响,今年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将超过3%,特别是元月份,指数将在5%左右,开局就将明显突破调控目标,群众的感受也将更加强烈,对价格的满意度可能进一步下降。各地要注意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舆论宣传引导,防止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2、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推动价格上涨与居民、企业承受能力有限的矛盾。“节能4%,减排2%”是中央确定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约束性指标。马凯同志报告中强调:“要以节能减耗和污染减排为重要抓手,”毕井泉同志在报告中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强调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明确指出:“资源价格严重偏低,既没有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也没有反映环境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国家已明确把提高资源环境价格作为实现“节能、减排”指标的重要手段。而我省经济结构中重工业比例较重,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3%和7%左右。在当前情况下,我省大部分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以及高耗能企业特别是一些生产工艺落后、人员包袱重的老国有企业对资源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非常脆弱。在贯彻落实国家推进资源价格改革措施时,我们要注意把握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配套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3、群众对医药、教育、住房等减负的期望与现行体制机制条件下实际减负能力受多种因素制约的矛盾。这些年各级政府及价格部门在整治规范价费秩序、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群众对“看病贵、上学贵、住房贵”依然反映强烈,期望通过政府加强价格监管解决上述“三贵”的呼声较高。造成目前看病贵、上学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财政投入不足的原因,有优质医疗资源、优质教育资源紧缺的原因,还有医德、师德的原因等。住房贵,房价持续上涨,除土地、建筑成本增加的因素外,主要是供求矛盾��低价房源严重不足引起的。解决“三贵”问题,除加强价格监管外,要采取增加财政投入、增加优质医疗、教育资源、增加经济适用房特别是政府廉租房供应量等综合措施。
4、经济利益多元化、价格矛盾多样化与价格监管力量薄弱的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日趋多元,各类价格矛盾的表现形式日趋复杂,现行价格监管的力量和手段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药品、医疗器械价格和医疗收费、电信收费等,具有品种规格、项目繁多,专业技术性强的特点,仅凭各级价格部门几个人甚至1-2个人要制定好、管理好、监督好这些产品和服务价格确实有些力不从心。再如垄断行业高成本、高价格、高收益、低效率的问题是众所周知的,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管制,在我省、全国乃至国际上都是采取成本加成和利润率控制的办法。而在我国各类垄断行业的成本核算办法,财务决算的成本、费用支出、员工的工资、管理费用、福利费用都是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并最终经财政、审计部门审核同意的,具有合法性。加强对垄断行业价格的监管,其实质是加强对其成本的监管,要合理核定垄断行业的价格,必须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核定其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建立价格成本监审制度。而现行价格部门的人员编制尚难以满足重新核定成本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各种矛盾和利益交织的情况下,由于价格监管的对象往往是一些权力部门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督执法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执法机构级别偏低、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比较突出,价格监督执法的权威和力量明显不足。
价格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上述矛盾,需要在工作中引起足够的重视,肖捷同志在我局《价格工作汇报》上批示:对存在的几个方面问题和矛盾,要认真分析并采取措施努力化解,不断提高价格工作的整体水平。要贯彻好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着力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价格问题。同时要积极稳妥地深入推进价格改革,进一步有效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力争为实现富民强省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按照国家对今年价格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和肖捷同志批示精神,确定今年全省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加快富民强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切实强化民生价格监管,加强价格系统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三、准确把握今年价格工作的重点,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今年价格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价格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统筹安排,重点是要务必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务必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务必强化民生价格监管,努力为构建和谐湖南作贡献。具体是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的完成:
1、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并不是说价格越低越好,适度、合理的价格波动是经济运行的正常反映,有利于调节供求、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今年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工作,主要是要围绕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年3%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重点做好防止粮食收购价格下滑、个别行业价格暴利、局部地区价格暴涨以及价格剧烈波动引发不稳定因素等方面工作。一是要防止粮食收购价格下滑。在经历前两年连续下降之后,去年10月份粮价开始回升。粮价回升时,粮食已基本收购完毕,农民当年受益并不明显。200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3389.81元,比上年增加272.06元,增长8.7%。其中农民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增加220.86元,增长18%;转移性和财产性纯收入增加21.04元,增长12%;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仅增加30.16元,增长1.8%。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增加不仅绝对额不多,增速也远低于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财产性纯收入。因此,今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落实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稳定粮价水平。二是要防止个别行业价格暴利。重点是要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强化水电气、电信、垃圾和污水处理、有线电视、公共交通等公用性、公益性事业及垄断行业价格监管,进一步完善成本约束和利益调节机制。今后凡公用事业和垄断性行业价格的调整,一律要按规定进行价格成本监审,列入听证目录的要依法进行听证。三是要防止局部地区价格暴涨。主要是要切实加强粮、油、肉、菜、气、化肥等重点品种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大宗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动态,对有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搞好预警,认真加以防范。一旦出现局部地区、个别品种价格异常波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保障供应,平抑价格。四是要防止价格剧烈波动引发不稳定因素。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各项价费政策措施,防止因价格改革而降低群众的生活水平。各地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的物价稳定。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因价格和收费引发的各类矛盾要及时进行疏导,及时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汇报,切实防止事态扩大。各地价格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规范使用方向,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保障供应、平抑市场、稳定价格方面的积极作用。
2、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推进富民强省。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富民强省的宏伟目标,价格部门作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实现富民强省作贡献。一是要积极采取价格措施推进新型工业化。主要是要进一步督促落实已经出台的促进工业化的各项价费政策,并重点向优势骨干企业和支柱产业倾斜。对涉及优先发展的装备制造、新材料、冶金原材料、电子信息等10大产业收费,凡是设置了弹性幅度或规定按比例计费的,一律执行低限标准或改按固定金额收取。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符合新型工业化发展方向、经营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标志性企业或企业集团,其收费由省物价局直接监管,并实行全面收费公示,努力为推进新型工业化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要落实完善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价格政策。主要是要在长株潭三市实现公交同城的基础上,逐步撤除长株潭三市和“3+5”城市间互联互通普通公路收费站点,并实行车辆年票通行通用;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尽快落实长株潭三市通信同城方案;建立“3+5”城市群重要公用事业价格协调机制,清理取消各类地域封锁、阻碍“3+5”城市群之间人员、资金、物资、技术、信息交流的价费“篱笆”。三是要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重新清理规范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各项收费,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认真落实省政府确定的对部分国家和省重点工程价费优惠政策,对新、扩建企业在建设期享受重点建设项目、开发区价费优惠措施。支持和鼓励企业用电大户与发、供电企业直接签订长期购、供电协议并自主协商定价,企业投产初期利用富余电量,在供需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由我局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和有利于吸引投资的原则核定价格。
3、切实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周强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民生价格非常关注,要求“继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护政策,确保农民增收。”“推行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监测公告制度,”“全面推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除率100%。”我们价格部门作为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作为贯彻以人为本方针和构建和谐湖南大计,作为提高价格工作水平、提升价格部门地位的大事来抓,层层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责任机制。近些年来,全省价格部门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价格问题,清费治乱减负、规范价格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在今年的价格工作中,要继续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民生价格监管力度,特别是要抓住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上学贵、看病贵、住房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相应的价费监管措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4、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资源环境约束是“十一五”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我省与全国比较,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更为突出,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状况更为严重。周强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财税、价格等经济杠杆,促进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全省价格部门务必要按照周强省长的要求,切实把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价格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目前主要是要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安排,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见》,进一步推进电力、供水、成品油、天然气、土地、矿产等价格改革,制定和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水价、电价政策,制定和完善有利于资源补偿和环境保护的收费政策,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的价格政策,充分发挥价格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鼓励性、保护性、限制性、惩罚性功能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5、积极采取价格措施扩大消费。省委、省政府对进一步扩大消费工作十分重视,春贤书记、周强省长、肖捷常务副省长等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最近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把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纳入了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省政府还将专门发出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全省价格部门务必要把扩大消费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要增强消费能力。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广大低收入阶层消费能力不足的问题。对城镇,除了要进一步落实已经出台的关于低保困难群体价费优惠政策以外,在出台新的调价项目时,要注意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继续对低收入群体采取适当的减免措施,尽可能减轻价费调整对其不利影响。要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价费优惠政策,扩大就业面。对农村,主要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各项价费措施,加强大宗农产品和农资生产、流通各环节价格监管,促进农民减负增收。二是要改善消费环境。要继续大力整治规范住宿、餐饮、交通、文化、娱乐、休闲、旅游等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查处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欺诈、高价宰客、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树立湖南价格诚信品牌,吸引省外、国外宾客来湖南。要进一步清理取消各种抑制消费的价格措施,进一步研究制定和落实鼓励消费的各项价格政策,尽可能地消除阻滞消费的政策障碍。三是要加强消费引导。要以“价格在线” 为依托,充分发挥和依靠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定期发布省内名、优、特产品及大宗消费品价格信息和市场行情,适度合理引导消费者增强消费意愿。各地在制定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医药、教育、水电气等价格时,要同步研究制定与群众消费水平相适应的配套措施,防止和抑制居民购买力过多分流,尽可能增加即期消费。要不断改善和加强服务价格管理,合理核定和规范文化、教育、体育、社区服务等前景广阔、层次较高的服务消费价格,及时查处各种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鼓励和引导人们增加服务消费。
四、抓好十件顺民心合民意的价格实事,努力为构建和谐湖南作贡献
1、稳定主要农产品和农资价格。继续抓好国家关于稻谷、烤烟等主要农产品支持性价格政策、特别是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护政策的落实,坚决查处压级压价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真正让农民享受到国家政策的实惠。继续对主要农作物种子实行指导价管理,防止因价格过多上涨增加农业生产成本。继续督促落实国家和省给予化肥生产经营企业优惠电价和化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对化肥流通和销售环节实行差率控制和最高限价管理,确保化肥供应总量基本平衡,价格基本稳定。
2、取消农村电网改造中向农民收取的“户表费”。近些年我省根据国家精神,批复电力部门经当地价格部门审核同意,在农村电网改造中可据实向网改地区农民每户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的电表及以下入户线材料费。考虑到目前农网改造已进入攻坚扫尾阶段,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步伐,决定从今年起取消这项收费,各地要根据省里的统一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3、春运价格不上浮。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春运期间铁路客运价格不上调、公路旅客运输价格不加成的规定,除允许平时运价低于基准票价的公路运输企业根据情况恢复按基准票价执行外,春运期间客运价格一律不得在基准票价的基础上上浮。为减轻交通运输企业负担,公路客运车辆减免一个月的养路费。并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撤并一批公路收费站点,严格控制二级以下公路设站收费,暂停公路收费经营权的转让,切实规范公路收费行为。
4、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今年春节期间,长沙市14.5公斤装液化气每瓶零售价格不得超过85元,其他地区最高零售限价由各市州物价局公布。液化气出厂价格控制在供军队用油价格的83-92%之间,不得突破。认真执行民用液化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和综合管理费率控制标准,按月对液化气实际进价进行审核,依据当月综合平均进价加规定的经营差率及时调整和公布下月液化气零售最高限价,当液化气出厂价格下降时及时调低销售价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违反规定囤积居奇,擅自扩大经营差率,提高液化气价格,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5、降低医疗服务价格。根据科学技术进步和医疗服务成本的变化,大幅度降低CT、磁共振、X线等大型医疗检查价格,降价幅度为30%,按2006年服务例数计算,降价金额约3.24亿元;参照邻近省份标准并结合医疗服务成本,适当调低130余项大众化的医疗收费标准,调低幅度为26%,降价金额约2亿元,如湘雅附一、附二医院核磁共振原规定一次做一个部位900元、做两个部位1800元,现降低为一次做一个部位650元,做两个部位975元,降幅分别为27.78%、45.83%;规范部分常规检验项目价格,对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部分常规医疗检验项目由现行按检验项目分别计费改为按“套餐制”收费,降幅约为36.38%,粗略估算将减轻患者负担3.4亿元,如肝功能检查均价由110元降低到60元,肾功能常规检查均价由66元降低到20元,血脂常规检查均价由80元降低到30元。对一次性医用耗材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制止医院、医生随意定价加价,严格控制进销差率;继续在全省县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医药费用监测公告制度,让人民群众多一些收费知情权、主动权,尽量减少看病就医支出。
6、降低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主要是要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的监管,继续分批核定公布2006年未调整的麻醉类、精神类、计划生育和计划免疫类等部分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缩小药品流通环节差率;抓紧研究出台《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和中药饮片、医院自制药剂、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零售价格管理办法;尽快研究制定适合城市社区和农村合作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措施;适当放宽廉价药品管制,确保廉价药品供应;对医疗器械价格实行差率控制,不得随意加价,切实减轻病患者负担。
7、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主要是针对幼儿园收费放开后社会反映较多的情况,进一步明确界定幼教保育成本构成,发布全省统一的指导性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各幼儿园除按规定收取教育保育费和伙食费外,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收费;公办幼儿园教育保育费标准应视财政拨款、民政补贴和社会捐款情况适当下调并报当地价格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收费;对城市低保户、社会救助对象和烈士子女等入园要给予适当优惠,具体优惠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8、减轻上学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杂费免除率要达到100%,除了按规定可以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以及向自愿住校学生收取寄宿费、伙食费外,不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城市继续执行现行“一费制”政策,相应降低自愿服务性收费最高限额标准;坚决取消城市公办教育初中学生的办学经费,不再审批义务教育改制学校收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除减免杂费和课本费外,给予生活费补贴,尽可能缓解群众上不起学的困难。全面推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从严核定中小学教材和作业本价格,全省中小学教材价格要在现行基础上平均下降13%左右。对进入“一费制”作业本费中的《基础训练》价格,要在现行价格水平基础上平均下降35%。初步匡算,全省教材和基础训练降价总额1.6亿元,每生每学年平均减少课本费、作业本费支出约20元。
9、加强住房价格管理。重点强化对经济适用住房、政府限套型限价格商品房、廉租住房的价格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建商品房有关价格监管的政策措施;认真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整顿规范农民建房收费、房地产交易和物业管理收费行为;大力整治房地产开发中水、电、气等管线价格和收费,进一步降低住宅建设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
10、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弱势群体价费政策。认真落实对城镇低保户每月每户免收4吨水、8度电、4 立方煤气、2立方天然气、5.5元有线电视收视费,老年人免费乘公交、上公园,下岗职工再就业相关收费减免等扶持弱势群体价费优惠政策,在资源价格改革过程中,采取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价格改革而降低生活水平。
除此以外,今年还要根据国家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整顿规范电信、有线电视服务及收费,降低部分过高的收费标准,防止强制服务收费、少服务多收费和不按规定项目、时间服务收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五、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1、继续推进电价改革。加快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稳步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逐步缩小城乡用电负担的差距。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在保持电费收支基本平衡的基础上,根据电网峰谷负荷的变化,适当调整时段划分和上下浮动比例;按照丰枯季节电力供求情况,适当扩大丰枯电价浮动幅度,并在酷冷酷热时间和气候宜人的时间试行季节电价,合理调度电力资源,平衡电力供需矛盾。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对高耗能行业中属于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论省电网供电还是地方电网供电,均实行专项加价,限制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行业的发展。对利用可再生资源发电,按照合理盈利的水平核定上网价格,逐步实现水电与火电同网同价,促进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安装并运行脱硫设施电厂经验收合格后,上网电价实行脱硫加价,鼓励电力企业加快脱硫步伐。积极理顺销售电价比价关系,减少和归并电价分类,减少交叉补贴,逐步做到按照电压等级和负荷特性定价,使销售电价更好地反映用电成本。
2、加快水价改革步伐。按照水价标准既要补偿供水的建设与运营成本,又要补偿污水排放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成本的原则,将污水处理费并入供水价格,并逐步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对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用水采取专项加价方式实施差别水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收费办法,合理确定各类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合理核定农业供水价格,将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费用计入农业水价。探索试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政策,在保持自来水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季节的供求情况,对城市供水价格试行季节性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再生水价格,积极研究制定中水和循环用水价格政策,促进水资源综合、梯级和循环利用。
3、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积极配合国家适时适度调整理顺省内成品油价格,逐步缩小与国际市场的价差。按国家政策规定实施联动,并认真落实相关补贴措施,确保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顺利进行。参照天然气出厂价格变化情况,合理制定、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进一步理顺天然气和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促进天然气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4、强化土地价格管理。合理核定基准地价,严格执行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对商业、旅游、休闲、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价格由市场形成。加大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力度,适当提高土地闲置费收费标准,充分发挥土地闲置费在保护耕地和节约土地资源中的作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殡葬墓穴用地实行价格调控,鼓励和扶持遗体火化,限制土葬用地。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中,征地补偿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5、改进矿产资源补偿费收费办法。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由现行按矿产销售收入定额比例收费改为按储量分等级收费,切实改变采优弃劣、乱采滥挖的状况。为抑制资源过度开采,增强政府对资源级差收入的调控能力,适时开征煤炭等资源价格调节基金。
6、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费政策。强化垃圾处理费征管,目前尚未开征垃圾处理费的城市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尽快开征;已经开征的要逐步提高到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保本微利的水平。全面实施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制定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政策,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按照污染不同程度,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惩罚性收费。抓紧研究制定鼓励使用可再生资源价格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和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制定回收利用可再生资源收费办法,促进再生资源的有效回收和处置利用。积极实施有利于煤矿瓦斯综合利用的价格政策,工业、民用瓦斯销售价格不低于等热值天然气销售价格。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实行“零排放”的价格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加快实施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步伐。
六、加强价格系统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价格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矛盾突出,资源价格改革、民生价格监管等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第九次党代会确立了富民强省的宏伟目标,给价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省价格部门务必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自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全局,突出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加快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
一是要切实做好价格服务工作。全省价格部门务必要按照周强省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20字要求和肖捷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群众、为企业、为部门、为经济发展大局搞好服务,努力建设勤政廉政、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机关。要重点围绕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从价格和收费方面研究缓解措施。要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和配合,努力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价格部门在实施价格决策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研,注意多听取部门、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对于部门、企业和群众来机关办事和反映情况,要热忱接待,能够及时办理的要及时办理,暂时不能办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地价格部门要着眼于提高价格服务水平,有针对性地加强价格业务培训,省局计划今后采取培训加研讨的模式,每年举办一次市县物价局长专题研讨班,共同研究探讨价格监管服务中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大家分析解决问题、服务发展全局的能力。
二是要着力抓好县级价格机构建设。要适应加强民生价格监管、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县级价格工作的职能,充实县级价格工作内容,解决县级价格工作职能缺位和不到位问题。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县级价格部门机构设置不相一致、人员分布不太均衡、执法体制和环境不够顺畅等现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力求通过3-5年的努力,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帮助县级价格部门解决人员机构、工作经费、办公设施、执法条件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县级价格监管执法应有的地位和权威。要制定和完善县级价格工作规范,建立争先创优工作机制,省局党组决定在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的基础上,从今年起在全省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县级价格机构”活动,努力提高县级价格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要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各地要以《价格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努力形成遵法守法、依法治价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今后每次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的出台都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答记者问等方式,及时向社会披露,增加透明度,增强各方面对价格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四是要加强价格法制建设。要按照“五五”普法的要求,认真抓好全省价格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和换证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价费审批管理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事;切实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不断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努力做到依法行事,进一步提高广大价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水平。特别是要在积极配合国家搞好相关价格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的同时,力争《湖南省价格监管条例》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为下一步的制定出台创造条件。
五是要强化价格执法手段建设。按照国家的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围绕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加强民生价格监管的监督执法任务相当繁重,全省价格部门要根据履行工作职能的需要,继续全面推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工作考评考核机制,切实强化价格监督执法手段建设,进一步提高价格执法的权威和效果。要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进商场等方面的工作,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明显成效。要充分发挥价格监督员作用,继续做好明码标价、价费公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更好地促进企事业单位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六是要着力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品牌。全省价格部门要把价格举报工作作为创价格工作品牌、树价格部门形象的拳头产品来抓,要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为依托,着力抓好价格举报案件受理、查处、回复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着力打造价格“110”。今后凡新闻媒体报道的、人们群众通过价格举报电话反映的价费问题,都要切实做到“有问必答、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及时有效地维护群众利益。
七是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价格成本监审、价格鉴证认证和拍卖等工作。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强化价格监测机构和以现有价格监测网点为基础的价格监测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大力加强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继续认真抓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配合国家做好《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立法工作,实行价格成本监审公告制度,逐步建立价格成本数据库,更好地服务于价格管理和决策。要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价格鉴证行为,继续做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和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鉴证师注册等行政许可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各地要注意充分发挥价格社团组织在反映社情民意、调研价格问题、协调价格矛盾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价格管理和决策服务。
八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务必要从保护物价干部、维护价格部门清正廉洁良好形象的高度,切实加强物价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要严格依法进行价格决策管理,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严禁价费调整中的违规和越权行为;要严格依法实施价格执法检查,坚决克服人情执法、利益执法、关系执法等违法现象;要严格依法开展价格信息和事务服务,严禁政事不分、甚至利用调价增费和检查执法职能强行服务和收费等行为;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完善内部民主生活会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依法健全和严格遵守价格管理、价格执法等各项工作规程,自觉抵制以权谋私和索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同志们,今年是我国入世过渡期结束后的第一年,也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价格工作任务十分光荣而艰巨。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部署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价格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