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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
收费工作调研督查的通知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农办、纠风办: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精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湘价综[2008]11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清理整顿的原则、政策界限、工作步骤和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促进这项工作的落实,按照《通知》要求,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办、省纠风办定于9月上中旬组织开展对清理整顿涉农价费工作的调研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各地贯彻落实《通知》的基本情况;《通知》中规定的清理整顿政策界限的执行情况;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涉农价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对规范涉农价费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时间
2008年9月上、中旬。
三、方法
听取当地物价、财政、农办、纠风等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农户实地调查,召开涉农价费部门座谈会,全面掌握了解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请各市州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并协助督查组搞好相关督查工作。调研督查分组和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湖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